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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耐普矿机: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2020-03-14  

						证券代码:300818            证券简称:耐普矿机           公告编号:2020-011



                    江西耐普矿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耐普矿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
将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
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指导意见”)、《江西耐普矿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独立董事备案办法》以及《江西耐普矿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西耐普矿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
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

    遵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 7 名董
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
年。

       二、董事的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
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
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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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3%
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书面推荐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总数 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书面推荐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0 年 3 月 21 日 18:00 时前以书面方式
向本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推荐的董事人选进
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
    3、公司董事会根据提名委员会提交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
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
    5、董事会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
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6、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
董事证书)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
    7、在第四届董事会就任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
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2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候选
人应为自然人,具有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
精力妥善履行董事职责。
    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9、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10、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
    11、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12、国家公务员或担任公司董事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的;
    13、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须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
件:
    1、具有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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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3、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4、通过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本公司或者本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
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
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
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
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推荐人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独立董事候
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5、推荐人资格证明。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应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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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推荐人向本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 2020 年 3 月 21 日 18:00 时前将相
关文件送达或者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饶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园大道 52 号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吴永清、王磊

    电话号码:0793-8457210

    传真号码:0793-8461088

    特此公告。




                                 江西耐普矿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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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江西耐普矿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信息
姓名/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可附页】
 任职资格:是/
 否符合本公告
   规定的条件

                 【可附页】
简历(包括学
历、职称、详细
工作履历、兼职
情况等)
                 (注: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其他说明(如
     有)




                                                  推荐人:(盖章/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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