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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耐普矿机:德邦证券关于耐普矿机2020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4-13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耐普矿机


                                           联系电话:021-68761616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俊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500 号城
                                           建国际中心 18 楼


                                           联系电话:021-68761616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平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500 号城
                                           建国际中心 18 楼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次/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是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询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项目                                      工作内容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2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及问题及结论意见               未发表非同意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报告事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报告事项,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需要关注事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需要关注事项,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0 年 5 月 6 日
                                               通过现场讲解及交流的方式就《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深圳证券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进行了重点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未发现重大问题,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
                                          无                未发现重大问题,不适用
行
3、“三会”运作                           无                未发现重大问题,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
                                          无                未发现重大问题,不适用
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未发现重大问题,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未发现重大问题,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未发现重大问题,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未发现重大问题,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未发现重大问题,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发行人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未发现重大问题,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配合良好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未发现重大问题,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发行人股东、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股份
                                                              是           不适用
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2、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是           不适用

3、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郑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承诺

4、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郑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就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依      是           不适用
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所做的承诺
5、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郑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           不适用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6、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承诺约
                                                              是           不适用
束措施

7、发行人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郑昊、持股5%以上股东蔡飞、曲治国
                                                              是           不适用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昊及持股5%以上股东蔡飞、曲
                                                              是           不适用
治国关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
                                                                   无
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李   俊                刘   平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