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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耐普矿机: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1-04-23  

                        证券代码:300818            证券简称:耐普矿机               公告编号:2021-046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拟回购的股份数量为不低
于 150 万股且不超过 300 万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8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
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上述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减持“《实施细
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
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104,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最高成交价为 26.69 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 26.33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2,766,201.06 元(含交易费用)。本次
回购符合既定的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符合《实施
细则》的第十七条、十八条及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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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4 月 23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2,070,000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
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517,500
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规范操作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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