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耐普矿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0-27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
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核
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二、关于《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根据公司股东
大会的授权办理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符合全体股
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
的议案》。
    三、关于《关于开设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能规范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和使用,切
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独立董事:黄斌、李智勇、赵爱民、孔德海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6 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黄   斌:                    李智勇:




        赵爱民:                     孔德海:




                                                       202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