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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耐普矿机: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3-29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监事会的
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
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监察,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
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1 年
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11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届次                        会议审议内容

             第四届监事会
 2021/2/18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第六次会议

                          1、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21/3/6                 2、《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第七次会议
                          3、《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
                          案》;

                        1、《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20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5、《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1/4/12
             第八次会议 6、《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 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1
                          议案》;
                          10、《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
                          的议案》;
                          11、《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2、《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14、《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5、《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与公司拟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6、《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7、《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8、《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
                          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21/4/19                 《关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九次会议
                       1、《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1/6/28
            第十次会议 3、 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配偶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
                       联担保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21/8/25              2、《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第十一次会议
                       报告的议案》;
                        1、 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具体方案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
2021/10/26
           第十二次会议 案》;
                        3、 关于开设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21/10/28                1、《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十三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
2021/12/3                 1、《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第十四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
2021/12/15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十五次会议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1/12/23
           第十六次会议 3、《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
                        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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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
司的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事项进行了认
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 年,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
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
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
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
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
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未发生违规
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经过了公司决
策部门的充分论证和谨慎决策,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
益不构成损害。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进行了监督,认为: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有效地防止了内幕交易时间的发生,维护了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况。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现有的
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内部控
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
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程序规范,没有发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违规行为,公司未发生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三、2022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加强与董事会、
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以使其决策和经营
活动更加规范、合法。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
权,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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