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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耐普矿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2-28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耐普矿机
                                    联系电话:021-68761616
保荐代表人姓名:吕程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二路558号外滩金融中心N1
                                    幢7层
                                    联系电话:021-68761616
保荐代表人姓名:裔麟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二路558号外滩金融中心N1
                                    幢7层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
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                 是
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1
                        项目                          工作内容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项目                                                  工作内容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及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年11月22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十一)》相关责任条款解读;
(3)培训的主要内容                         2、《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解读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2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无             不适用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发行人股东、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是                    不适用
理人员就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2、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
                                                     是                    不适用
意向
3、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郑昊、公司董事、
                                                     是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承诺
4、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郑昊、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载、
                                                     是                    不适用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
责任所做的承诺
5、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郑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           是                    不适用
承诺
6、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关于承诺约束措施
7、发行人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3
                    报告事项                        说明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
                                                    无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吕   程                      裔     麟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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