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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耐普矿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20  

                        证券代码:300818          证券简称:耐普矿机           公告编号:2023-030
债券代码:123127          债券简称:耐普转债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3 月 20 日(星期一)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3 月 20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3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3 月 20 日上
午 9:15—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
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上饶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吉利大道 18 号耐普矿
机行政大楼 7 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程胜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
                                     1
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38,187,400 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74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84,8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561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37,802,6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5.185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447,900 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3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445,6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505%。
    3、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上
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由副董事长程
胜先生主持,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了以下议案并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14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98%;
反对 4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91%;弃权 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40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7522%;反对 4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585%;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
                                     2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3%。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14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98%;
反对 4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91%;弃权 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40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7522%;反对 4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585%;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3%。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 38,14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98%;
反对 4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91%;弃权 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40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7522%;反对 4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585%;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3%。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14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98%;
反对 4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91%;弃权 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40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7522%;反对 4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585%;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3%。
    本议案获得通过。


                                     3
    5、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8,14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98%;
反对 4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91%;弃权 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40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7522%;反对 4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585%;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3%。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14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98%;
反对 4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91%;弃权 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40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7522%;反对 4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585%;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3%。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13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40%;
反对 4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9%;弃权 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9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2610%;反对 4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497%;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3%。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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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 40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7522%;
反对 4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585%;弃权 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40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7522%;反对 4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585%;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3%。
    本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郑昊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 37,357,000
股)、程胜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 382,500 股)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8,14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98%;
反对 4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91%;弃权 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40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7522%;反对 4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585%;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3%。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14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98%;
反对 4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91%;弃权 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40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7522%;反对 4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585%;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3%。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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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8,14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98%;
反对 4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91%;弃权 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40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7522%;反对 4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585%;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3%。
    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配偶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725%;
反对 4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4793%;弃权 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40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7522%;反对 4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585%;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3%。
    本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郑昊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 37,357,000
股)回避表决。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提案 13.01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38,14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98%;
反对 4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91%;弃权 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6
    同意 40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7522%;反对 4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585%;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3%。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13.02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 同意 38,14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98%;
反对 4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91%;弃权 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40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7522%;反对 4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585%;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3%。
    本议案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对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分别进行投票。
    14.01、选举郑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8,127,1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2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87,6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86.5528%。
    本议案获得通过,郑昊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4.02、选举程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同意 38,125,1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7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85,6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86.1063%。
    本议案获得通过,程胜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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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03、选举王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8,125,1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7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85,6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86.1063%。
    本议案获得通过,王磊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对提名的独立董事分别进行投票。
    15.01、选举赵爱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8,125,1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7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85,6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86.1063%。
    本议案获得通过,赵爱民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5.02、选举孔德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8,125,1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7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85,6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86.1063%。
    本议案获得通过,孔德海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5.03、选举邓林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8,125,1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6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85,6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86.0915%。
    本议案获得通过,邓林义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8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对提名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分别进行投票。
    16.01、选举王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38,127,3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2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87,8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86.5975%。
    本议案获得通过,王红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
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届满之日止。
    16.02、选举叶晓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38,127,3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2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87,8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86.5827%。
    本议案获得通过,叶晓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
期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届满之日止。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上海市锦天
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耐
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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