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普矿机:2022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2023-03-22
证券代码:300818 证券简称:耐普矿机 公告编号:2023-034
债券代码:123127 债券简称:耐普转债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 70,001,54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公司最终以实施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
股本为基数,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由于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
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公司可转债(债券代码:123127)目前处于转股期,自董事会召开日(2023
年 2 月 27)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2023 年 3 月 21 日)期间共计转股
78 股,因此公司总股本由 70,001,544 股变动至 70,001,622 股。公司按照分配比
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0,001,6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 元(含税),
共计派发人民币 28,000,648.8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转增 35,000,811 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
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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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不存在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0,001,6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0000 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60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000000 股。【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
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70,001,622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05,002,433 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3 年 3 月 28 日,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2023 年 3 月 29 日。在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公告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3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
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
(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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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股东账号:027****405
股东名称:郑昊
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3 月 21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3 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5、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3 年 3 月 29 日。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之前 本次解除限售之后
本次增减变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动(股) 比例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8,591,500 40.84% 14,295,750 42,887,250 40.84%
非流通股
其中高管锁定股 28,591,500 40.84% 14,295,750 42,887,250 40.8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1,410,122 59.16% 20,705,061 62,115,183 59.16%
总股本 70,001,622 100% 35,000,811 105,002,433 100%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05,002,433 股摊薄计算,2022 年年度全
面摊薄每股收益 1.2793 元/股。
2、公 司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转 股 价 格 调 整 详 情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耐普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3、股东郑昊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
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调整为 13.65 元/股。
八、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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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咨询地址:江西省上饶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吉利大道 18 号
3、咨询联系人:王磊、邢银龙
4、咨询电话:0793-84572105、咨询传真:0793-8461088
九、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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