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杰电气: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鉴证报告2020-03-28
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
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鉴证报告
索引 页码
一、报告正文 1-2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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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XYZH/2020CDA60020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杰电气公司”)
编制的截至 2020 年 2 月 29 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执
行了鉴证工作。
一、 管理层的责任
英杰电气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英杰电气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
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
工作,在进行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
为必要的工作程序,并依据所取得的资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
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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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英杰电气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0 年 2 月 29 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英杰电气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 报告使用范围
本鉴证报告仅供英杰电气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
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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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截至 2020 年 2 月 29 日
(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规定,四川英杰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
情况说明如下:
一、 公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3 号文《关于核准四川英杰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4 日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84.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66 元,共计募集资金
人民币 533,174,400.00 元,扣除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 62,851,000.00 元后的余额
人民币 470,323,400.00 元已全部划转至本公司银行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20]51070001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另扣除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上市相关手续费和其他费用
13,817,613.17 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6,505,786.83 元。
二、 募集资金拟投入项目情况
根据 2020 年 1 月 31 日签署的《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项目备案文号
电力电子产品扩建技术 川投资备(2018-510699-38-03-247367)
1 23,882.98
改造项目 JXQB-0020 号
川投资备(2018-510699-39-03-248039)
2 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6,767.60
JXQB-0024 号
3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合计 45,6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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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截至 2020 年 2 月 29 日
(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可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项目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
募集资金归还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若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项目所需金额,不足部分由本
公司自筹解决。
三、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至 2020 年 2 月 29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
下:
以自筹资金预先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投入金额 金额占总投资额比例
电力电子产品扩建技术
238,829,800.00 1,946,288.78 0.81%
改造项目
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67,676,000.00 6,014,653.70 8.89%
合计 306,505,800.00 7,960,942.48 2.60%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所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截至 2020 年 2 月 29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情况。
四、置换募集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公司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将在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后实施。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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