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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杰电气: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04-17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
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
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

    1、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建立行之
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持续发展;

    2、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可靠、完整;

    3、建立切实有效的风险防控体系,强化风险管理,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抑
制舞弊现象的发生,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健康运行,确保各项资产的安全;

    4、建立通畅、有效的信息传输渠道,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

    5、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
彻实施。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部控制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财政部《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子公司
的各种业务和事项。在层次上涵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在对
象上覆盖公司各项业务、管理活动和部门;在流程上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
馈等各个环节,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避免内部控制出现空白和漏洞;

    3、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
领域,针对其内控环节采取更为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

    4、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
面形成有效制约,保证公司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设置和分工,坚持不相
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
率;

    5、有效性原则。公司全体员工均自觉有效执行维护内部控制相关规定,在建
立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地纠正和处理;

    6、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
等相适应,并随着公司外部环境的变化、经营业务的调整、管理要求的提高等及时
加以调整;

    7、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
效控制。

       三、内控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
领域。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包括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公司在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时,全面考虑了公司及所有部门、下属单位的
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具体如下:

    1、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
  员会、监事会,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相互独立、相
  互制衡、权责明确的工作机制,促进公司更好的规范运作。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建立了规
范的股东大会制度,对股东大会的职权、召开、提案、表决和决议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运作规范,在会议召集、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等方面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
经营活动的决策,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促进董事会更全面、科学、高效的决策。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规范运行进行了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的相关
事项作出决策,除审议日常事项外,在高管人员任免、规章制度的制订等方面切实发
挥了作用,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程序规范,不存
在董事会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监事会是公司内部的监督机构,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管及其他管理
人员的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财务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会的规范运行进行了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严
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监事会会议的通
知、召开、表决方式以及监事权利的行使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法人治理的不断健全和完善起到了积极的作
用。

    独立董事设立及运行情况: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独立董事制度》,董
事会设立了 3 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总数超过三分之一,其中有一名会计专业人
士。独立董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
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并以其专业知识和经验就
公司有关工作提出独立意见,对于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
利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由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
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报告期内,公司上述机构和人员按照相关各规则规范运作,实现了公司治理架构
的合法有效运行,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2)组织结构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的特点及业务发展需要,设立了符合公司现阶段业务规模和经
营管理需要的各职能部门,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形成了由研发、设计、
销售、生产、供应链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等组成的完整、有效的经
营管理框架。为公司的规范运作、长期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合理划分各
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使各部门之间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

    (3)内部审计

    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根据经营实际情况配置专职的内部审计人员
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
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在赋予的职责和权限范围内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权,同
时根据日常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确保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及各
业务流程的有效实施,严格控制日常经营风险。

    (4)人力资源

    公司建立了完整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内容涵盖员工招聘、薪资、培训、绩效考
核与晋升,为公司建立高素质的团队提供健全的制度保障。公司依法为员工提供各项
劳动和社会保障措施,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
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

    (5)企业文化

    公司积极培育具有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树立了“成就客户、至诚守信、团结协
作、创新卓越、艰苦奋斗、高效执行”的核心价值观,在任用和选拔优秀人才时,注
重考察其与公司价值观的匹配程度,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凝聚团队竞争力,公司全
体员工能够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风险评估过程

    公司根据国家政策、行业特点以及发展方向,围绕公司战略发展目标,逐步建立
了涵盖整个业务的风险评估体系。董事会通过设置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等机构,以识别和应对公司可能遇到的包括
经营风险、政策风险、财务风险、行业风险、管理风险等重大且普遍影响经营发展的
风险因素。针对可能出现或已经存在的风险,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及时加以预警、
调整、分析、收集、制定不同措施尽量将风险控制在最小可承受范围内,通过建立和
健全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严把产品质量关,控制日常经营风险;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
管理平台严控各个业务环节的审批权限,从多方位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3、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完整的信息沟通机制,明确了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传递范围,
确保对信息的合理筛选、核对、分析、整合,保证信息的及时、有效。利用 OA 系统、
ERP 系统、PLM 系统、邮件系统、内部局域网等现代化信息平台,使各管理层级、各部
门以及员工与管理层之间信息传递更加迅速和顺畅。同时,在与广大投资者、中介机
构和监管部门等有关外部机构沟通时,积极接受其对公司内部治理和内部控制方面提
出的建议和意见,确保重要信息能及时传递给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积极应对、
妥善处理并化解突发事项,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高效和健康发展。

    4、控制活动

    公司根据日常经营及对风险的收集和分析,不断完善内控管理制度、业务工作流
程等,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1)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程序,主要包括:交易
授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独立稽查控
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等。

    ①交易授权控制: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单位
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
办理经济业务。
    ②责任分工控制: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
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
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

    ③凭证与记录控制:合理制定了凭证流转程序,经营人员在执行交易时能及时编
制有关凭证,编妥的凭证及时送交会计部门以便记录,已登账凭证依序归档。各种交
易必须作相关记录(如:销售发票、原材料入库及领用、产品入库及发出等),并且
将记录同相应的分录独立比较。

    ④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
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等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安全完整。

    ⑤独立稽查控制:对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凭证和账簿记录、物资采购、付款、
工资管理、委托加工材料、账实相符的真实性、准确性、手续的完备程度,各职能部
门设置相关稽核人员进行审查、考核,公司专门设立独立的内审机构,进行抽查、监
督。

    ⑥公司已制定了较为严格的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制度,在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
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等方面做了较多的工作。

    (2)子公司管理

    公司通过向子公司委派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管理子公司,在确保子公司自主
经营的前提下,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各控股子公司严格服从公司的宏观管理,严格
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所提供给公司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关联交易

    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及三公原则,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制定了《四川英杰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控手册》《财务管理制度》《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对资金管理与控制、资金管理权限、资金批
复审批流程、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对
公司关联交易原则、关联交易的认定、审查、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方面作了明确的
规定,确保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对外投资

    公司通过《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
董事会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对外投
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对外投资的情况。

    (5)对外担保

    公司通过《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公司对外担保必须
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6)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统一管理。

    (7)信息披露管理

    为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及合法合规性,公司制定
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内控制度及信息披露流程、
内幕信息登记备案流程等工作流程,对信息披露的原则和范围、内容及披露标准、义
务人及法律责任、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投资者关
系管理等作了明确的规定。

    5、对控制的监督

    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内审部门、监事会及独立董事行使监督职权。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和监督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情
况。监事会负责对公司财务管理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
日常监督。公司设立有内审部门,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规范》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日常、专项或定期与不定期的监督核查,对公司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内的单位、主要业务和事项以及内部控制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
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制
度,对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公司董
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
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合并报表资产总额 1%≥错报
               错报金额<合并报表                               错报金额>合并报表
    资产总额                       金额≥合并报表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 0.1%                                   资产总额 1%
                                   0.1%

                                   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1%≥错报
               错报金额<合并报表                               错报金额>合并报表
    营业收入                       金额≥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0.1%                                   营业收入 1%
                                   0.1%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下列情形的,一般认定为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①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管理活动中存在重大舞弊;

     ②企业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
现该错报;

     ④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的,一般认定为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①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
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
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程度        衡量标准

       重大缺陷        错报金额>合并报表资产总额 1%

       重要缺陷        合并报表资产总额 1%≥错报金额≥合并报表资产总额 0.1%

       一般缺陷        错报金额<合并报表资产总额 0.1%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下列情形的,一般认定为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① 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② 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③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并受到严重处罚;
   ④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⑤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出现下列情形的,一般认定为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① 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
   ② 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③ 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④ 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⑤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出现下列情形的,一般认定为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① 公司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② 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③ 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④ 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⑤ 存在其他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公司现有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对编制真实、
    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五、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
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