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0 证券简称:英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1-004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6,039,982 股,占公司总股本 6.3572%。本次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5,887,858 股,占公司总股本 6.1971%。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2 月 18 日(星期四)。 一、公司股票发行和股本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 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3 号)核 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 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84 号)同意,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英杰电气”)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840,000 股,并于 2020 年 2 月 1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 63,340,000 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47,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4.9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5,8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5.01%。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0 年 6 月 8 日,公司实施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以公司总股本 63,34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63,340,000 股增加至 95,010,000 股。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为 71,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4.9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3,7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1%。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一共 30 名,分别为游文彬、尹锋、谢红荣、 肖林、伍超林、吴施鹰、谭兵、罗永全、梁兴莉、方勇、段均、邓长春、陈毅松、 陈金杰、阳春亮、曹永安、康智斌、陈晓法、范正松、李辉、黄阳、邓永华、肖 晓刚、刘少德、廖德亮、张冰艳、庞斌、张强、常法权、上海谱润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上海谱润三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上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具 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股东上海谱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 的股份。 2、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英杰电气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 守已做出的关于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 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在所持英杰电气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或 投资需求,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将以市价且不低于英杰电气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减持所持股票,减持的股份总数最高可达公司 上市时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 100%。 4、所持股份减持时须提前 15 个交易日公告,且应尽量避免短期内大量减 持对英杰电气股价二级市场走势造成重大干扰。 5、股份减持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 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实施。 若英杰电气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股份数量将作 相应调整。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或处罚。 (二)公司自然人股东游文彬、尹锋、谢红荣、肖林、伍超林、吴施鹰、 谭兵、罗永全、梁兴莉、方勇、段均、邓长春、陈毅松、陈金杰、阳春亮、曹永 安、康智斌、陈晓法、范正松、李辉、黄阳、邓永华、肖晓刚、刘少德、廖德亮、 张冰艳、庞斌、张强、常法权等 29 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少德、吴施鹰、李辉、陈金杰在《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 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 或间接所持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发行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 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 有的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英杰电气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 将做相应调整。前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去效力。如未履行 上述承诺,本人自愿将违规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英杰电气所有。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 上述承诺的行为。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亦未对 其进行违规担保。 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 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2 月 18 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6,039,982 股,占公司总股本 6.3572%。本次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5,887,858 股,占公司总股本 6.197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30 名,其中自然人股东 29 名,非 自然人股东 1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 股东名称 备注 号 份总数(股) 数量(股) 通数量(股) 1 游文彬 13,300 13,300 13,300 2 尹锋 167,504 167,504 167,504 3 谢红荣 24,939 24,939 24,939 4 肖林 83,129 83,129 83,129 5 伍超林 13,301 13,301 13,301 6 吴施鹰 19,950 19,950 4,987 注1 7 谭兵 24,939 24,939 24,939 8 罗永全 8,315 8,315 8,315 9 梁兴莉 4,988 4,988 4,988 10 方勇 49,877 49,877 49,877 11 段均 13,301 13,301 13,301 12 邓长春 38,240 38,240 38,240 13 陈毅松 19,950 19,950 19,950 14 陈金杰 49,877 49,877 12,469 注2 15 阳春亮 19,950 19,950 19,950 16 曹永安 13,300 13,300 13,300 17 康智斌 19,950 19,950 19,950 18 陈晓法 13,300 13,300 13,300 19 范正松 4,987 4,987 4,987 20 李辉 49,876 49,876 12,469 注3 21 黄阳 16,626 16,626 16,626 22 邓永华 24,939 24,939 24,939 23 肖晓刚 24,939 24,939 24,939 24 刘少德 83,128 83,128 20,782 注4 25 廖德亮 4,987 4,987 4,987 26 张冰艳 33,250 33,250 33,250 27 庞斌 24,939 24,939 24,939 28 张强 16,750 16,750 16,750 29 常法权 4,987 4,987 4,987 上海谱润创业投 30 资合伙企业(有限 5,152,464 5,152,464 5,152,464 合伙) 合计 6,039,982 6,039,982 5,887,858 注 1:股东吴施鹰先生现任公司监事,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9,95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2%,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吴施鹰先生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为 19,950 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4,987 股。 注 2:股东陈金杰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49,877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5%,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陈金杰先生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为 49,877 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2,469 股。 注 3:股东李辉先生现任公司监事,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49,876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5%,在 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李辉先生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 49,876 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2,469 股。 注 4:股东刘少德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83,128 股,占公司总 股本 0.09%,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刘少德先生本次 解除限售数量为 83,128 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20,782 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1,250,000 74.99 -6,039,982 65,210,018 68.63 首发前限售股 71,250,000 74.99 -6,039,982 65,210,018 68.6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3,760,000 25.01 +6,039,982 29,799,982 31.37 三、总股本 95,010,000 100.00 - 95,010,000 1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遵守了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 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 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