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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杰电气: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饶洁)2021-04-10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饶洁)




    作为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
在2020年度任职期间,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
专业性作用,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向各位董事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会议和 5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会
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是否连续两
召开董事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召开股东大 列席股东大
                                     次未亲自出
  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席会议

   11      11     11        0      0       否          5          5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
相关材料,分享自己专业领域的知识和经验,提出合理的建议,以审慎的态度行
使相应的表决权,尽到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本人认为,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
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各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同意票,
没有反对、弃权或提出异议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积极了解公司情况,认真审阅历次董事会的议案内容,依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意见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类型
2020 年 2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同意
 月 26 日     二十一次会议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2020 年 3   第三届董事会第                                            同意
                             自筹资金
 月 26 日     二十二次会议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同意

                             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同意
                             信额度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同意
2020 年 4   第三届董事会第   薪酬方案
 月 16 日     二十三次会议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同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
                                                                      同意
                             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同意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
                                                                      同意
2020 年 6   第三届董事会第   事会非独立董事
 月 19 日     二十五次会议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
                                                                      同意
                             事会独立董事
2020 年 7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同意
 月6日          一次会议
                             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同意
2020 年 8   第四届董事会第   情况
 月 24 日       二次会议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同意
                             金、公司对外担保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0 年度履
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履行职责。报告期内,组织召开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情
况、公司更换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报告期
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履
行职责,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核了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确保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委
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和
调研,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
出建议,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
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
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
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执行
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3、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定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与会计师交流,督
促公司按照规范要求推进财务、审计工作。

  4、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
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
思想意识。

  六、培训与学习

  2020 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四川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出
台的最新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和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
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
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本年度,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本年度,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
议;

       3、本年度,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4、本年度,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0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
章制度,勤勉尽责、谨慎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坚决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
签署页)




独立董事:




      饶     洁



                                                         2021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