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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杰电气: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2021-05-19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饶洁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拟于2021年6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饶洁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本
公司2021年6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
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
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
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
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Sichuan Injet Electric Co.,Ltd.
    (3)设立日期:1996年1月16日
    (4)注册地址:四川省德阳市金沙江西路686号
    (5)股票上市时间:2020年2月13日
    (6)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7)股票简称:英杰电气
    (8)股票代码:300820
    (9)法定代表人:王军
    (10)董事会秘书:刘世伟
    (11)公司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金沙江西路686号
    (12)邮政编码:618000
    (13)联系电话:0838—6928306
    (14)传真:0838—6928305
    (15)网址:www.injet.cn
    (16)电子邮箱:injet@injet.cn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
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饶洁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饶洁,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曾
于2003年3月至2010年7月历任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四川精财信会计师事
务所主任会计师、海南中力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总经理;2018年1月至2019
年8月任四川精财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自2010年7月起至今任中
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总经理、四川精财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四川金石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环美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
省资产评估协会培训教育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后续教育授课老师、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校外指导教师、四川大学经济学院资产评估专业校外硕士导师职务。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
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
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1年6月2日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1年6月3日、6月4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
-17: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
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
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
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
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
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
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
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联系地址:四川省德阳市金沙江西路686号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
       联系人:刘世伟 陈文
       电话:0838—6928306
       传真:0838—6928305
       邮编:6180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
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4、由公司聘请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
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
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
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
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
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
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第
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
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
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
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
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饶洁


                                                               2021年5月19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
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
书》全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
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
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饶洁
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序号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1.00                                           √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2.00                                           √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3.00                                           √
       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
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
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其他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