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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杰电气: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1-06-02  

                         证券代码:300820           证券简称:英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1-043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2021 年 5 月 19 日,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
 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1、 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至 2021 年 5 月 30 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公告栏进行公示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若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
公司监事会反映。

     (5)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
 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2、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
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
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管理人员,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无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外籍员工,也不包
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4、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
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