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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杰电气: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1-06-30  

                        证券代码:300820        证券简称:英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1-051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1 年 7 月 6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13 人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及占比:31.70 万股,占登记前公司总股本的
       0.33%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9.77 元/股
       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
告。其后,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披露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2021 年 5 月 20 日至 2021 年 5 月 3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同时,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披露了《监事
 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
       3、2021 年 6 月 8 日,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6 月 9 日作为首次授予
 日,授予 159 名激励对象 116.65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9.77 元/股。
 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31.7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84.95 万股。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6 月 9 日
       2、授予登记人数:13 人
       3、授予登记数量:31.7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4、授予价格:19.77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拟   占本激励计划授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授予限制性股票   予日公司股本总
                                         (万股)     总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1      刘少德   非独立董事 副总经理      6.00          4.71%            0.06%
 2      陈金杰         副总经理           6.00          4.71%            0.06%
 3      刘世伟   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      2.50          1.96%            0.03%
 4      张海涛         财务总监           2.50          1.96%            0.03%
      中层管理人员(9 人)              14.70          11.53%           0.15%
         合计(13 人)                  31.70          24.86%           0.33%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7、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登
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
期解除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
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
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2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在上
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
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
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
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4)解除限售条件:
    激励对象解除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除满足与授予条件一致的相关要
求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的相应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①以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
                     ②以公司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①以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②以公司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①以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
                     ②以公司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
除本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年度所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实施。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N)
                   优秀/良好                          100%
                     合格                             80%
                    不合格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
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N)。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激励对象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获授的
2.5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根据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
事会应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的议
  案》,经过上述调整后,公司拟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60 人调整为 159 人,拟授
  予权益数量由 119.15 万股调整为 116.65 万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31.7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84.95 万股。

         除此之外,本次授予登记情况与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内容、公司公示情况一致。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说明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
  票的行为。

         五、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6 月 9 日,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6
  日。

         六、本次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65,210,018        68.63%       +317,000      65,527,018        68.74%
无限售条件股份       29,799,982        31.37%              /      29,799,982        31.26%
   股份总数          95,010,000       100.00%                     95,327,000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七、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出具
  了《验资报告》(XYZH/2021CDAA80446 号),对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 21 日的
  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截至 2021 年 6 月 21 日,公司已收到
  13 名特定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出资额 6,267,090.00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
  币 317,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5,950,090.00 元。
    八、收益摊薄情况

    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公司
2020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 1.03 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
95,327,000 万股摊薄计算 2020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 1.0 元/股。

    九、公司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因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 制性 股票授 予完 成后 ,公司 股份 总 数由 95,010,000 股增 加至
95,327,000 股,将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授予前,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军先生及周英怀先生,在授予
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5,210,018 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68.63%。本次限
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其二人所持股份数量不变,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5,210,018 股,占授予后公司股本总额的 68.41%。

    综上,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