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杰电气: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1-08-2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英杰电气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笠 联系电话:13679088803
保荐代表人姓名:唐宏 联系电话:1335085361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是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5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4
5.现场检查情况 -
0 次(拟于 2021 年下半年对公
(1)现场检查次数
司进行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1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1)培训次数 0
(2)培训日期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
3.“三会”运作 无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
6.关联交易 无 -
7.对外担保 无 -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无 -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无 -
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无 -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一)首发相关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是 -
人员关于自愿锁定、流通限制及减持价格的承诺
2.其他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
3.控股股东和其他主要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相
是 -
关承诺
4.公司、控股股东、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是 -
2
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重 是 -
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购回和赔偿承诺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
7.承诺主体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
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承诺
9.公司关于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
是 -
务资助的承诺
10.激励对象关于信息披露问题的利益返还承诺 是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 保 荐 代 表 人
未变更
变更及其理由
2021 年 2 月 7 日,因国金证券作为参仙源参业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挂
牌主办券商,未勤勉尽责,对挂牌公司重大合同等核查不充分,中国证监
会下发[2021]17 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国金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
的监管措施。国金证券做出如下整改:1、修订完善新三板挂牌标准,提
高项目承接标准;2、制定完善投行内控制度,进一步夯实“三道防线”;
2. 报 告 期 内 中
3、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和专业技能;4、严格执行尽
国证监会和本
职调查制度等规定,提升业务执业质量;5、启动问责程序,落实问责措
所对保荐机构
施。
或者其保荐的
2021 年 3 月 25 日,因国金证券及相关人员在保荐上海翼捷工业安全
公司采取监管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履行相关
措施的事项及
职责,对招股说明书披露发明专利数量不准确、注册申请文件披露发行人
整改情况
取得发明专利数量存在矛盾未予充分关注,中国证监会下发[2021]30 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国金证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
管理措施。国金证券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
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
提升投行业务质量,并根据公司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3. 其 他 需 要 报
无
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黄 笠 唐 宏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7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