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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杰电气: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3-1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四

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杰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英杰电气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于2020年2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84.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317.44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666.86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650.58

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51070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公司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旌阳支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上

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


                                     1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三方监管协议规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

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目前,三方监管协议的

履行正常。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根据《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的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备案情况
       电力电子产品扩建                                      川投资备(2018-510699-38-03-
 1                           23,882.98         23,882.98
       技术改造项目                                          247367)JXQB-0020 号
       技术中心升级改造                                      川投资备(2018-510699-39-03-
 2                            6,767.60            6,767.60
       项目                                                  248039)JXQB-0024 号

 3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

              合计           45,650.58        45,650.58                       -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行               专户账号           存放募集资金数额 专户存款余额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
                               1081300000764231                   23,882.98       1,465.06
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
                               631797196                           6,767.60       3,467.48
阳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
                               2305620529100113061                15,000.00           -
阳旌阳支行
                                 小计                                             4,932.54
                             理财产品余额                                         10,000.00

                                 合计                                             14,932.54

       本次结项的“电力电子产品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原预计完成时间为2022年2

月,因新冠疫情爆发,为适应宏观环境的变化、顺应技术进步并充分实现项目效

益,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结合市场需求和

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对该募投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优化,在对计划投资总额和原

设计产能不产生实质影响的前提下,对原土建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拟适度缩减土

                                              2
建投资规模,同时增大购置设备投入。目前该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成,项目累计投

入募集资金共计13,763.5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11,465.06万元(包含尚未

支付的项目尾款、理财收益、存款利息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

额为准)。

    本次结项的“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原预计完成时间为2021年2月,因新

冠肺炎疫情影响及研发项目实施的原因,同时由于公司生产经营场地紧张,导致

项目实际进度延迟,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同意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迟至2021年12月。目前该募投项目已

实施完成,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共计3,519.47万元,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

3,467.48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理财收益、存款利息等,最终金额以

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四、募集资金项目节余的原因

    1、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

际情况出发,秉承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控制采购

成本,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

度和优化配置,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

部分采购成本和项目管理成本,从而节约了项目开支。

    2、从实际情况出发对“电力电子产品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的土建设计方案

进行了修改优化,缩减了土建投资规模,将原设计的四层厂房(地下一层、地面

三层)修改为一层钢构厂房,取消了原设计的一栋四层倒班房,建筑面积有所减

少,大幅度缩减了建筑工程及其他费用投资。

    3、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开展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了精心规划,将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实施了现金管理,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产生了收益、提高了使

用效率。

    五、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

用效率,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14,932.54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

                                    3
动资金。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现有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亦将终止。

    六、公司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

明确的同意意见。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英杰电气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

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英杰电气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投向和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因此,本保荐机构对英杰电气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无异议。




                                    4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黄   笠                           唐   宏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