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杰电气: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2-07-01
证券代码:300820 证券简称:英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2-045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第一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7 月 6 日。
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 13 名,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237,750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143,623,875 股的 0.1655%。
2022 年 5 月 30 日,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
案,并已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办理了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事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其后,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披露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2021 年 5 月 20 日至 2021 年 5 月 3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同时,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1 年 6 月 8 日,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四)2021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6 月 9 日作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159 名激励对象 116.65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9.77 元/股。其中,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 31.7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84.95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12 月 30 日作为预留授予日,授
予 34 名激励对象 10.8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9.77 元/股。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六)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
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
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时间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的相关规定: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 5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 2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1 年 7 月 6 日,第一个限
售期即将于 2022 年 7 月 5 日届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 2022 年 7 月 6 日至 2023
年 7 月 5 日。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
成就,现就解除限售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解除限售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解除限售条件。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限售条件 达成情况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第一类限 2021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
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满足下列条件之 计 报 告
一:①以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XYZH/2022CDAA60190):
不低于 15%;②以公司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 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为
长率不低于 10%。 659,956,402.43 元,相比
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均以归属于上 于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数值 420,704,838.47 元的增长
作为计算依据。 率为 56.87%,达到了业绩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年度 指标考核要求,符合解除限
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售条件。
(4)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
关规定实施:
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N)
的全部 13 名激励对象个
优秀/良好 100%
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
合格 80%
果都为优秀/良好,个人
不合格 0
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
100%。
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可解除
限售比例(N)。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
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期
解除限售条件即将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3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
相关事宜。
三、关于本次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因权益分派调整的影响外,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与公司已
披露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无差异。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7 月 6 日。
(二)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3 人。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37,750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
额 143,623,875 股的 0.1655%。
(四)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第一类 第一期可解除 占获授限制 剩余未解除限
序号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 限售数量 性股票数量 售的限制性股
量(万股) (万股) 的比例 票数量(万股)
非独立董事
1 刘少德 9.00 4.50 50% 4.50
副总经理
2 陈金杰 副总经理 9.00 4.50 50% 4.50
董事会秘书
3 刘世伟 3.75 1.875 50% 1.875
副总经理
4 张海涛 财务总监 3.75 1.875 50% 1.875
中层管理人员(9 人) 22.05 11.025 50% 11.025
合计(13 人) 47.55 23.775 50% 23.775
注:1、上表中限制性股票数量、可解除限售数量及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经 2021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数量。
2、上表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须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相关规定部分锁定,并遵守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实为准。
五、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98,458,937 68.55% -237,750 98,221,187 68.39%
无限售条件股份 45,164,938 31.45% +237,750 45,402,688 31.61%
股份总数 143,623,875 100.00% 0 143,623,875 100.00%
注:1、如有数据尾数偏差,因小数点四舍五入所致。
2、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
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五)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可解除限售及
归属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六)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调整、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七)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及归属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