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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杰电气: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9-14  

                        证券代码:300820           证券简称:英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2-060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9 月 14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9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德阳市金沙江西路686号公司二楼报告厅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共 102 人,代表股份 105,184,929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73.2364%。

    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98,225,07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8.3905%,通过网络出席的股东 88 人,代表股份 6,959,850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4.845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7 人,代表股份 7,170,08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9923%。

    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10,23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1464%,
通过网络出席的股东 88 人,代表股份 6,959,85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8459%。

    3、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公司聘请的见
证律师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 决 结果 :同 意 105,184,829 股 ,占 出席会 议 有效 表决 权股 份总 数 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7,169,9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1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 决 结果 :同 意 105,184,829 股 ,占 出席会 议 有效 表决 权股 份总 数 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7,169,9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1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指派律师刘小进、陈虹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