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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杰电气: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2022-11-07  

                        证券代码:300820         证券简称:英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2-070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

            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
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规定的要
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测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为分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对公司相关财务指标的影响,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作出如下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 2022 年 11 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估计本
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通过深交所的审核并获得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40,000.00 万元(含本数),不考虑


                                     1
发行费用,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批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
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为 7,181,193 股(含本数),该数量仅用于
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的
数量为准;

    (5)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预案公告日的公司总股本 143,623,875
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6)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737.28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376.11
万元。假设 2022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分别按持平、增长 20%、增长 40%来测算,该假
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趋势的
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7)不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8)不考虑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
(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
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
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
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
             项目
                                   /2021 年度      不考虑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股)                       95,327,000        143,623,875         150,805,068
假设情形 1: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与 2021
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737.28          15,737.28           15,737.28
(万元)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14,376.11          14,376.11           14,376.11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18,876.03         131,394.75          171,394.75

                                            2
资产(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65              1.10             1.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65              1.10             1.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
                                      1.51              1.00             1.00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
                                      1.51              1.00             1.00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80%           12.62%           12.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
                                     12.60%           11.53%           11.23%
净资产收益率
假设情形 2: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 2021
年增长 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737.28         18,884.74        18,884.74
(万元)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14,376.11        17,251.33        17,251.33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18,876.03      134,542.20        174,542.20
资产(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65              1.32             1.3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65              1.32             1.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
                                      1.51              1.20             1.20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
                                      1.51              1.20             1.20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80%           14.96%           14.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
                                     12.60%           13.66%           13.31%
净资产收益率
假设情形 3: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 2021
年增长 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737.28         22,032.19        22,032.19
(万元)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14,376.11        20,126.55        20,126.55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18,876.03      137,689.66        177,689.66
资产(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65              1.54             1.5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65              1.54             1.5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
                                      1.51              1.40             1.40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
                                      1.51              1.40             1.40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80%           17.24%           16.8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
                                     12.60%           15.75%           15.35%
净资产收益率
注:上述指标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
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计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而募集资金的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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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如果公司净利润无法与股本和净资产保持同步
增长,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可能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从而导致公司本次发
行完成后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
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
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同时,公司在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具体影响
时,对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
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亦不等同于对公司未来利
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
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特此提醒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本次发行能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扩产
项目、电化学储能生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所投资项目契合公
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且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未来核
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同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
来的资金需求,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因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能
有效支持公司的项目建设和业务扩张,有利于公司产品升级及收入结构优化,
为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股权融资是适合公司现阶段发展的融资方式
    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债务融资方式的融资成本相对较高,且融资额度相对
有限。若本次募投项目的资金来源完全借助于银行贷款将会影响公司财务结构,
增加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股权融资具有可规划性和可协调性,能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有
利于公司实现长期发展战略、保持稳定的资本结构和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同时,随着募投项目的投产,公司盈利水平将进一步提升,经营业绩的增长可
以消化本次股本扩张对即期收益摊薄的影响,为公司全体股东带来良好的回报。


                                    4
    综上,公司本次发行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
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是国内综合性工业电源研发及制造领域具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的企业
之一,主要专注于电力电子技术在工业各领域的应用,从事以功率控制电源、
特种电源为代表的工业电源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产品应用领域广泛,
涉及国内光伏、LED 新光源、核电、玻璃玻纤、冶金、石油化工等多个行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新能源汽车充
电桩扩产项目、电化学储能生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投资的新能源汽车充电
桩扩产项目和电化学储能生产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存在紧密联系,符合公司战
略发展方向,通过募投项目的示范作用,能够更好地推广公司产品,进一步拓
展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业务及储能领域市场,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增强公司盈
利能力,为公司股东创造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始终重视人才储备和培养工作,建立了相对完善的薪酬制度,为公司
技术人员提供了良好的职业发展环境。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具有丰富的行业经
验与扎实的专业知识,对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具备较强的判断能力,是公
司技术水平持续提升的重要驱动力量。本次募投项目的项目人员主要来自于内
部培养及外部招聘,公司对人力资源配置不断优化,加大人力资源体系建设。
公司结合业务发展需要,通过拓宽招聘渠道、开展任职资格管理、职级评定管
理、绩效管理、内部竞聘、轮岗管理等,持续优化人才数量和质量,为募投项
目储备优质人才,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投产和运行。

    2、技术储备
    通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已建立了自己的核心技术体系,已完成技术中
心改造升级,拥有较强的技术储备。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拥有的授予
有效专利共计 188 项,其中发明专利 38 项,实用新型专利 140 项,外观设计专

                                     5
利 10 项,另外还有部分研发成果处于专利申请阶段。此外,公司依靠自身的研
发实力和技术储备,持续多年的较高强度的研发投入,通过快速响应客户个性
化需求,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基于多年来建设及持续优化创新的核心技
术平台支撑起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并不断向新的技术领域延伸,通过技术交
叉应用及延伸,满足下游客户多元的产品和解决方案需求,为公司构建多样化
产品布局,并为多行业、多领域经营模式打下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3、市场储备
    公司所处行业需求稳步增长,为公司的发展带来了机遇。经过多年的行业
深耕和市场拓展,公司积累了优质的客户资源,具有丰富的行业应用经验,拥
有良好的行业口碑,行业地位较高,具有较强的产品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公
司丰富的客户资源将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市场基础,从长期
来看,公司有望持续立足自身优质品牌效应,同时借助下游市场需求增长红利,
迅速提升市场份额。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在人
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有良好的基础。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
步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和
投产。

五、公司拟采取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
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的能力,公司拟采取如下填补措施: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
效,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严格管理募
集资金使用,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
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推动募投项目效益实现,从而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
的风险。




                                    6
    (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
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决策,确保独立
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
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
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强内部控制和经营管理,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在日常运营中将加强内部成本和费用控制,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加
强成本控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同时,
公司将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严防利益输送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继续着力
提高内部运营管理水平,完善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加
强费用控制,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的经营
风险,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加强对管理层的考核,将管理层薪酬水平与公司
经营效益挂钩,确保管理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四)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维护公司股东的合
法利益,公司已根据相关要求在《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规
定。同时,公司制定了《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
股东回报规划》,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
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
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五)加快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提升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相关的新能
源汽车充电桩项目和储能项目以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
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金实力将显著提升。同时,公司将加快落实公司发
展战略,继续做强、做优、做大主营业务,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公司产
品竞争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以提高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


                                    7
   本次发行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
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加大落实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
回报,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由于公司经营所面临的风险客观存在,上述填
补回报措施的制定和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能够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军先生和周英怀先生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
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
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
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
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
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8
   3、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8、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
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
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
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
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7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