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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杰电气: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23-02-09  

                        证券代码:300820           证券简称:英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3-002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97,815,0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0664%。本
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24,453,7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0166%。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2 月 13 日(星期一)。

    一、公司股票发行和股本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英
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3 号)核准,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
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84 号)同意,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英杰电气”)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840,000
股,并于 2020 年 2 月 1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47,5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为 63,340,000 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47,50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74.9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5,8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1%。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0 年 6 月 8 日,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63,340,000 股增加至 95,010,000 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71,250,000 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3,760,000 股。

     2021 年 7 月 6 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
登记手续完成, 公司总股本由 95,010,000 股增加至 95,327,000 股,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为 65,684,129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9,642,871 股。

    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95,327,000 股增加至 142,990,500 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98,458,937 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4,531,563 股。

    2022 年 6 月 17 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
归属的股份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 142,990,500 股增加至 143,623,875 股,有
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98,458,937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5,164,938 股。

    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期归属的股份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 143,623,875 股增加至
143,705,250 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98,362,749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5,342,501 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43,705,25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为 98,268,8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38%;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45,436,4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62%。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王军、周英怀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军、周英怀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董事王军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周英怀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

    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
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
所持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
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
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 6 个月;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若英杰电气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前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去效力。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
自愿将违规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英杰电气所有。
    (二)发行上市后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军、周英怀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
    1、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英杰电气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
做出的关于流通限制、自愿锁定及减持价格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
开发行前持有的英杰电气股份。
    2、在所持英杰电气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需求,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和持有英杰电气股份比例不低于 30%的前提下,以不
低于发行价的价格减持所持股票,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上市时本人所持公
司股份总额的 10%。
    3、所持股份减持时须提前 15 个交易日公告,且应尽量避免短期内大量减持
对英杰电气股价二级市场走势造成重大干扰。
    4、股份减持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协
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实施。
    若英杰电气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股份数量将作相
应调整。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或处罚。

    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承诺与《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一致。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
上述承诺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形,公司亦未对其进行违规担保。

      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
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2 月 13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97,815,0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0664%。本
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24,453,7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016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2 名,均为自然人股东。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                   所持限售股份总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
        股东名称
 号                     数(股)            数量(股)       通数量(股)注 1    备注

 1         王军        49,275,000          49,275,000          12,318,750        注2

 2        周英怀       48,540,027          48,540,027          12,135,006        注3

        合计           97,815,027          97,815,027          24,453,756

       注 1:“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指“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扣除高管 75%锁定情形后

的股份数量。

       注 2:股东王军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49,2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34.29%,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注 3:股东周英怀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48,540,027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33.78%,已质押公司股份 1,050,000 股,该部分质押股份解除质押后即可上市流通,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8,268,810      68.38    -24,453,756    73,815,054     51.37

      高管锁定股         216,033      0.15    +73,361,271    73,577,304     51.20

      股权激励限售股     237,750      0.17         0          237,750       0.17

      首发前限售股     97,815,027    68.07    -97,815,027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5,436,440      31.62    +24,453,756    69,890,196     48.63

  三、总股本           143,705,250   100.00        -        143,705,250    100.00


    注:以上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本次解除限

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
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
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 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