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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科机械: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5-11  

						 证券代码:300823         证券简称:建科机械     公告编号:2020-021



             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05月11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0年0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05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振东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
共26人,代表股份69,025,1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3.7771%。其中,通过
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共计19人,代表股份
10,594,6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324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6人,代
表股份55,384,5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1974%。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20人,代表股份13,640,5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14.5796%。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代理人)共19
人,代表股份10,594,6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3240%。其中现场出席0
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5、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69,025,13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0,594,6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69,025,13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同意 10,594,6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王繁律师、刘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0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