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机械: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0-06-02
证券代码:300823 证券简称:建科机械 公告编号:2020-027
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06月01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
度审计机构,并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严格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具备足够的独
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
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
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
司将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本所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
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
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
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
1
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
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
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
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
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登记设立。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
《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
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年末数:543.72万元;职业责任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
民事赔偿责任。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
计公司)。
(二)人员信息
1、目前合伙人数量:196人;
2、截至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3、截至2019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4、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李峰、刘黎
(三)业务信息
1、2018年度业务总收入:170,859.33万元
2、2018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49,323.68万元
3、2018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7,949.51万元
4、2018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5,623家
5、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40家
6、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四)执业信息
1、人员信息
2
(1)项目合伙人李峰先生从业经历:2001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
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等工作。
(2)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黎女士从业经历:2011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
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等工作。
(3)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女士从业经历: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
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
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
验,无兼职。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最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五)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
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处分3
次。具体如下:
序号 类别 时间 项目 事项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2018]70号《行政处罚
1 行政 2018年8月
机股份有限公司2013- 决定书》。2013年-2015年在审计报告上签字的注册会
处罚 2日
2015年审计项目 计师为张晓义、高德惠、谭荣。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
新三板山东科汇电力自动
2 行政监 2017年3月 决定书([2017]4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化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
管措施 16日 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王书阁、张海龙采取监管谈话
报审计项目
监管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
3 行政监 2017年9月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书([2017]42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管措施 12日 2016年年报审计项目 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朴仁花、段岩峰采取出具警
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
4 行政监 2017年10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 决定书([2017]29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管措施 月25日 司2016年年报审计项目 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吕勇军、王原采取出具警示
函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
新三板体育之窗文化股份
5 行政监 2018年6月 决定书([2018]42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
管措施 19日 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马宁、赵玮采取出具警示函
项目
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
6 行政监 2018年8月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书([2018]5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管措施 7日 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
普通合伙)实施出具警示函的决定》
3
序号 类别 时间 项目 事项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
7 行政监 2018年8月
限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项 决定书([2018]26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管措施 14日
目 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
8 行政监 2018年10 深圳市欧菲科技股份有限 决定书([2018]69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管措施 月10日 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 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莫建民、陈良采取出具警示
函措施的决定》
新三板厦门鑫点击网络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
9 行政监 2018年10
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 决定书([2018]27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管措施 月25日
2017年报审计项目 殊普通合伙)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
上市公司中兵红箭股份有
10 行政监 2019年4月 决定书([2019]6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限公司2014年-2016年年
管措施 24日 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张文荣、马玉婧采取出具警示
报审计项目
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
11 行政监 2019年5月 决定书([2019]65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有限公司2015、2016年年
管措施 6日 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徐德、陈瑜星采取出具警示
报审计项目
函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
12 行政监 2019年7月 决定书([2019]158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
管措施 26日 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张兴、刘国平采取出具警示
项目
函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
新三板亿丰洁净科技江苏
13 行政监 2019年10 决定书([2019]84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
管措施 月18日 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施丹丹、杨勇胜采取监管谈
审计项目
话措施的决定》
新三板致生联发信息技术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
14 行政监 2019年11 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 决定书([2019]135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管措施 月14日 2016年、2017年年报审计 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王力飞、赵添波、颜新才采
项目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
15 行政监 2019年11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 施决定书([2019]034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管措施 月15日 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项目 (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张鸿彦、黄羽采取出具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
16 行政监 2019年11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书([2019]214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管措施 月28日 2018年年报审计项目 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王建华、郑荣富采取监管谈
话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
17 行政监 2019年12 决定书([2019]48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有限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
管措施 月23日 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钟平修、曹云华采取出具警
鉴证项目
示函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
18 行政监 2019年12 决定书([2020]1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限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项
管措施 月30日 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张晓义、刘彬采取出具警示函
目
措施的决定》
4
序号 类别 时间 项目 事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
恒安嘉新(北京)科技股
19 行政监 2020年1月 决定书([2020]28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份有限公司在科创板首次
管措施 22日 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陈伟、钟楼勇采取出具警示
公开发行股票审计项目
函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
20 行政监 2020年2月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书([2020]29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管措施 12日 2018年年报审计项目 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郝丽江、易欢采取出具警示
函措施的决定》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 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21 自律处 2019年1月 机股份有限公司2013- 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张晓义、高德惠、谭荣给予通
分 30日
2015年审计项目 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纪律处分决定书([2019]117号)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
22 自律处 2019年11 《关于对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年审会计师事
限公司2014 -2017年年报
分 月29日 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注册会计
审计项目
师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全国股转公司出具股转系统发([2018]2100号)《关于
23 自律处 2018年10 体育之窗文化股份有限公
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自律监管措
分 月10日 司2016年年报审计项目
施的决定》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
律处分。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
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
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
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提议续
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聘请其为审计机构以来,工作勤
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
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我们同意继续
5
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服务过程
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能按时为公司
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
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拟聘任会计师事务
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
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6月02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