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新科技: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21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后,经过认真审核,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基于独立、客观、
公正的判断立场,针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涉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锐新昌科技(常熟)有
限公司‘新建工业精密铝合金部件生产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
项条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该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郭耀黎 史宏伟 周晓苏
2021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