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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锐新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8-24  

                          证券代码:300828                  证券简称:锐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5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
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 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月修订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上市的企业以及
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会〔2018〕35 号对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
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
政部文件为准: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
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
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
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承租人应当按规定,确
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
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作
出该选择的,承租人应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
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四、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
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
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
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
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
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