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6-16
证券代码:300832 证券简称:新产业 公告编号:2020-023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6 月 14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期限。
2、本次董事会于 2020 年 6 月 14 日下午 17:00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
召开,现场会议地址为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锦绣东路 23 号新产业生物大厦 21
楼董事会议室。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董事翁先定、陆
勤超、刘鹏、王岱娜和张清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周红委托独立
董事王岱娜出席本次会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会议审议议案进行了
表决。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饶微主持,部分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经全体与会董事确认,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核心团队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
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
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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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长饶微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新
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深
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
要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
表决情况: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长饶微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新
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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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归属/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向登记结算公
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和条件、解除限售/归属数
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
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
/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取消处理,办
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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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
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
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
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
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期一致。
表决情况: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长饶微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新
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
编号:2020-025)。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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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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