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产业: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2020-07-06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和《深圳市新
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
规则》第 8.4.2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均为与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
激励对象中无公司监事、独立董事。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饶微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对公司的战略方针、经营决
策、技术开发等事项具有重大影响;饶捷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饶微的
女儿,担任总经理助理职位,主要负责公司质量保证与海外注册相关事宜,对公
司的质量控制与业务发展具有重要影响;胡毅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饶
微的女婿,担任公司仪器研发中心免疫仪器产品线总监,负责免疫仪器相关产品
研发事宜,是公司的技术骨干。除此之外,其余激励对象中无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原审议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离职,1 名激励对象申请离职,
取消上述两名激励对象,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
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4、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 2020
年 7 月 6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按照公司拟定的方案授予 412 名激励对象
607.8 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