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产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0-08-22  

						                                                        新产业 2020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冠峰                   联系电话:0755-82492010
保荐代表人姓名:高博                     联系电话:0755-8249201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是,已对新产业从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披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各类信息披露文件均
                                                      及时进行了审阅。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是,已督导公司建立健全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交易制度等规章制度,以及规范对外担保、对外投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资等相关的内控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公司已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是。公司已披露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
                                                      目的公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
                                                      展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列席 1 次,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次



                                                  1
                                                           新产业 2020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项     目                                         工作内容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不适用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不适用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
                                                       新产业 2020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关于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新产业、实际控制人翁先定、
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天津红杉、饶微及其一
致行动人饶捷、胡毅、徐定红、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刘鹏、丁晨柳、张小红、胡大光、
                                                 是                     不适用
刘海燕、李婷华、张蕾、宋洪涛、蒋莉莉、直接
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员工股东李岚、尹力等合计 99
人、其他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股东海南恒立亚、赣
州壹盛、众怡嘉康、边昊、文硕等合计 38 名对
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作出承诺。
2.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的承诺:
西藏新产业及翁先定、饶微及其一致行动人饶
                                                 是                     不适用
捷、胡毅、徐定红、天津红杉及其一致行动人红
杉铭德对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
向作出承诺。
3.关于稳定股价及股份回购的承诺:
公司、西藏新产业、翁先定、饶微、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是                     不适用
依法不能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除外)对稳定公司股价作出承诺并披露了具体措
施。
4.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公司、西藏新产业及翁先定、饶微、除饶微、翁
                                                 是                     不适用
先定以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服
务机构对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作出承诺。
5.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利润分配原则的承诺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制定
了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生效的《公司       是                     不适用
章程》,其中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详细
约定。
6.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公司、西藏新产业、翁先定、饶微、董事、高级
                                                 是                     不适用
管理人员对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作出承诺并披
露相关措施。
7. 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公司、西藏新产业及翁先定、饶微、董事、监事、
                                                 是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对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作出承
诺。
8.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新产业及实际控制人翁先定、       是                     不适用
持股 5%以上的其他股东天津红杉及其一致行动


                                                  3
                                                      新产业 2020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人红杉铭德、饶微及其一致行动人饶捷、胡毅、
徐定红,以及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分别向
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9. 关于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新产业及实际控制人翁先定、
持股 5%以上的其他股东饶微及其一致行动人饶      是                        不适用
捷、胡毅、徐定红,分别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减
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报告期内原保荐代表人吕洪斌先生因工作变动调
                                                     离华泰联合证券,不能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
                                                     的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由华泰联合证券高博先生接替吕洪斌先生担任公
                                                     司持续督导期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对公司的
                                                     持续督导责任。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
                                                     不适用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4
                                       新产业 2020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张冠峰                 高   博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