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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产业: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岱娜)2021-03-31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王岱娜)作为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 2020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独立、认真、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
大事项,如变更独立董事、募集资金的使用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本人认为 2020
年,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了各自的权利,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公司各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
效。

    1、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5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情
况如下: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董事姓名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王岱娜           10           10         0          0             否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王岱娜             5                5                 0              0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
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各
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
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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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0 年 6 月 3 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
意见》、《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关于部门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关于为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6 月 14 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
意见》。

    3、2020 年 7 月 6 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4、2020 年 8 月 21 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
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
见》、《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兼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成员,并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在各专门委员会
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

    2020 年,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对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提名独立董
事候选人事宜进行了审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充分了解公司
董事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勤勉程度等综合情况,对公司提名的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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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审议程序是否合法合规进行审查。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0 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及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进行了审议,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
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公司薪酬体系、股权激励体系的系统性、科学性。

    3、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函—与治理层》、公司 2017-2019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19 年度内审工作报告及 2020 年度内审工作计划、公司截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审计机构、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内审工作报告及 2020 年下
半年内审工作计划、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等重
大事项内审专项报告、修订《内部审计制度》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制定《内审工作细则》、制定《内控手册》、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报告、
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事项进行审议。

    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并对财务报告中的财务数据进行审阅、分析,
及时与公司财务人员和外部审计人员进行沟通,以确保财务数据的客观、准确,
保证了报告中财务数据披露的规范性和及时性,确保投资者能够全面地了解公司
真实的经营状况,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利用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
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
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以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内部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
行动态和经营风险,对公司经营管理和风险防控提出建议和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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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公司的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积极参加深交所和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进一步
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
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
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事项

    1、2020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2020 年度,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2020 年度,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本人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
生变化。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王岱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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