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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辉环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2021-12-22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辉环材”、“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
监许可[2021]3801 号)。《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
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并置备于发行人、深交所、
本次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
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今日刊登的《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
介公告》”)。
    本次发行的发行方式、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弃购股份处理及中
止发行等环节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2 年 1 月 4 日(T 日),其中,
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投资者
在 2022 年 1 月 4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投资者均需通过申港证券网下投资者备案平台
(https://jxc.shgsec.com/)在 2021 年 12 月 27 日(T-5 日)12:00 前按要求提交承
诺函及相关核查材料。
    3、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如有)、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
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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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
略配售,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
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
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
(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
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
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如有)、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申港证券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https://eipo.szse.cn)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
深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实施,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及深交所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
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5、网下发行对象: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
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6、初步询价: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8 日(T-4 日)的
9:30-15:00。本次初步询价采取申报价格与申报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网下
询价的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多个配售对象分别填报不同的报价,每个网下投资
者最多填报三个报价,且最高报价不得高于最低报价的 120%。网下投资者及其
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同一配售对
象只能有一个报价。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
应当一次性提交。相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全部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
的,应重新履行报价决策程序,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说明改价理由、
改价幅度的逻辑计算依据以及之前报价是否存在定价依据不充分、报价决策程序
不完备等情况,并将有关材料存档备查。
    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初步询价阶段网下配售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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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 100 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 10 万股,
即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 100 万股的部分必须是 10 万股
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 1,500 万股。
    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 1,500 万股,约占网下初始发
行数量的 46.58%。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时,
请特别留意申报价格和申购数量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给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及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报的 2021 年 12 月 21 日(T-9 日)
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
求,超过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
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参与本次星辉环材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应在 2021 年 12 月 27 日(T-5 日)12:00
前将资产证明材料通过申港证券网下投资者备案平台(https://jxc.shgsec.com/)
提交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如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
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
形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将其报价作
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予配售,并在《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网下投资者违反规
定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特别提示一: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深交所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上新
增了定价依据核查功能。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网下投资者需在深交
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页面显示“星辉环材初步询价已启动(待开始)”后、初步
询价当天上午 9:30 前,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提交定价
依据并填报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未在询价开始前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
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询价。
    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内部研究报告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报价,原
则上不得超出研究报告建议价格区间。
    特别提示二: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便于核查创业板网下投资者资产
规模,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初步询价期间,投资者报价前须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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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eipo.szse.cn)内如实填写截至 2021 年 12 月 21 日(T-9 日)的资产规
模或资金规模,投资者填写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应当与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提交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中的金额保持一致。
    投资者需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合理确定申购规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其
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7、网下剔除比例规定: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对网下投资者的报价资格进行核查,剔除不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的
“三(一)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发行人和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先对网下投资者的报价资格进行核查,
剔除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报价,对所有配售对象的剩余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
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
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
晚到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
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
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为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当拟
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
申报不再剔除。剔除部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及拟
申购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
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审慎评估确定的发行价格是否超出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
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
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等配售对象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审
慎合理确定最终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拟申购数量。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上述原则确定的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家数不
少于 10 家。
    有效报价是指网下投资者申报的不低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
的发行价格,且未作为最高报价部分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
投资者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聘请广东华商律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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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所对本次发行和承销全程进行即时见证,并将对网下投资者资质、询价、定价、
配售、资金划拨、信息披露等有关情况的合规有效性发表明确意见。
    8、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超过《发行公告》中披露的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
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
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的,或本次发行定价对
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
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
上申购前发布《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
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9、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
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
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
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
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详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的“二、战略配售”。
    10、市值要求:
    网下投资者:以初步询价开始前两个交易日 2021 年 12 月 24 日(T-6 日)
为基准日,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除以封闭方式运作的创业板主题公募基金与
战略配售基金于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
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均值为 1,000 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
发行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基准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6,000 万
元(含)以上。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
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市值计算规则按照《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


                                   5
施细则》执行。
    网上投资者:投资者持有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深交所非限售 A 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可在 2022 年 1 月 4 日(T 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
申购。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
(2020 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
外)。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 500 股,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
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
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具体网上发行数量将在《发行公告》中披
露。投资者持有市值按其 2021 年 12 月 30 日(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
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22 年 1 月 4 日(T 日)申购多只新股。投
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
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的相关规定。
    11、自主表达申购意向: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
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12、本次发行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确定发行价格及
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分别根据战略投资者缴款认购情况及网上网下申购总体情
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战略配售、网下和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回拨机
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的“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13、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星辉环保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按
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于 2022 年 1 月 6 日(T+2 日)16:00 前及
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
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
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2 年 1
月 6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
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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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14、中止发行情况: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如有),网下和网上投资者
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
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的“十、中止发行情况”。
    15、违约责任: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
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创业板、科创板、
主板等板块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相关配售对象不得参与
创业板、科创板、主板等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及申购。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放
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
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6、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
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
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招股意
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17、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人承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不存在影响
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 4,842.81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
  发行股数
                              本的 25.00%,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如有)、网
  发行方式
                              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


                                    7
                                 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

                                 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如

                                 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

                                 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

                                 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

                                 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

                                 施办法(2020 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

                                 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且符合《深圳市
发行对象
                                 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0 年修

                                 订)》(深证上〔2020〕483 号)及《深圳市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

                                 279 号)的规定。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T 日(网上网下申购日为 2022 年 1 月 4 日),其他发

预计发行时间                     行重要日期安排详见今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

                                 告》

发行人联系地址                   汕头保税区通洋路 37 号

发行人联系电话                   0754-88826380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89 号长泰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地址
                                 国际金融大厦 16/22/23 楼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电话     021-20639435、021-20639436

                                            发行人: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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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提示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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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提示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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