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辉环材: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3-05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834 证券简称:星辉环材 公告编号:2022-023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3月25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3月2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的交
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
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的,
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22日
(七)出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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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2 年 3 月 2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股东陈雁升先生、陈粤平先生、陈创煌先生、广东星辉控股有限公司及星辉合
成材料(香港)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对议案 6.00 回避表决,该等股东可接受其他
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八)会议地点:汕头保税区通洋路37号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6.00 关于调整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7.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8.00 关于调整监事薪酬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9.00 √
额度的议案
10.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作为投票对象
11.00 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的子议案数:(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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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11.02 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
(二)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3 月 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的《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星辉
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其他说明
1、上述议案11.00需要逐项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议案4.00、6.00、7.00及10.00发表独立意见,本次股
东大会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
3、股东陈雁升先生、陈粤平先生、陈创煌先生、广东星辉控股有限公司及
星辉合成材料(香港)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对议案6.00回避表决,该等股东可
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2年3月23-2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汕头保税区通洋路37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
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
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
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
的,还应当出示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
记手续。
(二)会议联系方式
3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会议联系人:黄文胜、谢馥菁
联系电话:0754-88826380
传 真:0754-89890153
电子邮箱:stock@rastarchem.cn
地 址:汕头保税区通洋路37号
邮政编码:515078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五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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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34
2、投票简称:星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3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25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本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
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
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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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公司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
6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
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100 √
案
非累积投票
提案
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1.00 √
议案
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2.00 √
议案
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
3.00 √
议案
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4.00 √
案
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5.00 √
案
6.00 关于调整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7.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8.00 关于调整监事薪酬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
9.00 √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作为
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内部管理 投票对象
11.00
制度的议案 的子议案
数:(2)
11.01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
11.02 √
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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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权限: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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