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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辉环材: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04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834             证券简称:星辉环材        公告编号:2023-020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3月3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3月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3日的交易
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3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汕头保税区通洋路37号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陈粤平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7人,代表股份127,026,789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750%。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所持
股份数126,717,3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15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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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309,4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7%。中小
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3人,代表股份7,787,8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0203%。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陈粤平先生、陈利杰先生、王伯廷先生、陈
灿希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陈粤平
    表决情况:同意 126,717,9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6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479,0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343%。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陈粤平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陈利杰
    表决情况:同意 126,717,94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6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479,0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343%。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陈利杰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王伯廷
    表决情况:同意 126,717,95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6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479,0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344%。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王伯廷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陈灿希
    表决情况:同意 126,717,9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6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479,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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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343%。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陈灿希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邓地先生、齐珺女士、纪传盛先生为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邓地
    表决情况:同意 126,717,9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6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479,0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343%。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邓地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齐珺
    表决情况:同意 126,717,9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6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479,0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343%。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齐珺女士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纪传盛
    表决情况:同意 126,717,94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6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479,0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343%。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纪传盛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杨小伦先生、周秀冲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杨小伦
    表决情况:同意 126,717,94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6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479,0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343%。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杨小伦先生当选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周秀冲
    表决情况:同意 126,717,9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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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756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479,0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343%。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周秀冲先生当选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6,725,83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31%;反对 260,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2%;
弃权 40,25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486,9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356%;反对 26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75%;弃权 40,25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6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聘请,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指派李彩霞、郭佳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
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星辉环材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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