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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辉环材: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跟踪报告2023-04-20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星辉环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潘杨阳                   联系电话:021-20639666
保荐代表人姓名:欧俊                     联系电话:021-206396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次(每月查询)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已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已审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已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详见 2022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1
                    项目                              工作内容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2 月 15 日
                                        1、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创业板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适用的最新监管政策规定进行讲
                                        解。2、结合市场近期监管处罚案例,就募
                                        集资金使用与管理、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管
                                        理等方面违规处罚案例及所涉及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重点解析。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详见本报告“四、其他事
                                                      项”之“2、报告期内中国
                                        信息披露不
1、信息披露                                           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
                                            完整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
                                                      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2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            无                   不适用
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
                                                  无                   不适用
保荐工作的情况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上市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经营业绩下        公司的业绩情况,并督导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
                                                 滑            上市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
化情况)
                                                               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持股意向及
                                                       是                不适用
减持意向、减持价格和延长锁定的承诺
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IPO 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是                不适用
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6、相关主体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7、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中国证监会和深交
                               所对本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如
                               下:
                                   1、2022 年 5 月 6 日,贵州证监局对贵州三力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保荐机构、相关保荐代表人采取
                               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本保荐机构及保荐的公司
                               均已完成整改,详见《2022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        2、2022 年 10 月 10 日,广东证监局对星辉环材及 4
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     名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指出公
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司存在以下信息披露不完整的情形:(1)未披露完整重大
                               事项;(2)2021 年年报披露的关联方不完整;(3)2021
                               年年报披露的毛利率数据不准确;(4)公司存在内幕信息
                               管理不规范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针对未披露完整的重大事项,公司已对相关事项进
                               行补充公告;针对定期报告中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况,公
                               司已于定期报告披露时完善相应信息;针对内幕信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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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事项                                 说明
                            理,公司已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内幕信息管理行为,严格
                            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相
                            关工作,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的及时、准确、完
                            整。
                                公司已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报告进行了公告,保
                            荐机构对相关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了关注、核实,并提请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做好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规范
                            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此页无正文,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潘杨阳                  欧   俊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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