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龙磁科技: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0-06-11  

						证券代码:300835       证券简称:龙磁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3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42 号)核准,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767 万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0.00 元,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 35,3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394.4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7,945.60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20〕1-8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庐江支行(以下简称“合肥科农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以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元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
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安徽金寨将军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将军
磁业”)、浦发银行以及国元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及截至 2020
年 5 月 20 日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序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专户账号          账户余额(元)
号

1         兴业银行         公司          499060100100240968     179,456,000.00

2        合肥科农行        公司       20000246633766600000051   76,743,400.00

3         浦发银行         公司         58080078801200000651    50,000,000.00

4         浦发银行       将军磁业       58080078801400000650        0.00

         合计                                                   306,199,400.00

        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5,3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7,945.60 万元,以上账户资金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
差异是由于部分发行费用尚未支付完毕所致。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称“甲方”)与兴业银行、合肥科农行、浦发银行等三家银行
(以下称“乙方”)、国元证券(以下称 “丙方”)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
     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
     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
     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陶传标、刘云霄可以随时到乙方查
     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
     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
     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
     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十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
 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
 民币或募集资金净额 10%的,乙方应及时以邮件及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
 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
 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联系信息
 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
 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
 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
 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
 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四、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称“甲方”)以及全资子公司将军磁业(以下称“乙方”)
与浦发银行(以下称“丙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丁方”)
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规
 定,甲、乙、丙、丁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委托乙方已在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账号 58080078801400000650, 截至 2020 年 05 月 20 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零元整 。该专户仅用于甲、乙双方年产 8,000 吨高性能永磁铁氧体湿压磁
 瓦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丙三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
 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丁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
 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丁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
 其监督权。甲方、乙方和丙方应当配合丁方的调查与查询。丁方对甲方现场
 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和乙方授权丁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陶传标、刘云霄可以随时到
 丙方查询、复印乙方专户的资料;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
 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丙方查询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
 明;丁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丙方查询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
 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丙方按月(每月十日之前)向甲方和乙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丁方。
 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对乙方监管帐户资金的使用有监督审核的权利,具体通过在乙、
 丙两方签署的《募集资金托管操作备忘录》中约定并在“附件二:业务授权
 书”中加盖甲方印鉴体现。乙方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
 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或募集资金净额 10%的,丙方应及时以邮件及传真方
 式通知丁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丁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丁方更换保荐代表
 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丙方(书面通知加盖丙方公章),同时按
 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联系信息向甲方、乙方和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
 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丁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丁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丁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和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
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兴业银行、国元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公司与合肥科农行、国元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公司与浦发银行、国元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4、公司与将军磁业、浦发银行、国元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
   特此公告。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