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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磁科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核查意见2020-06-22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磁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对龙磁科技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42 号)核准,龙磁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1,76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3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394.40 万元后(不
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27,945.60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对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
验〔2020〕1-88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集中
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存放募集资金金额               用途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99060100100                          年产8,000吨高性能永磁
                                                       17,945.60
合肥分行                     240968                                铁氧体湿压磁瓦项目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         200002466337
                                                        5,000.00   补充营运资金
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         6660000005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580800788012
                                                        5,000.00   补充营运资金
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00000651
           合计                                        27,945.60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的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年产 8,000 吨高性能永磁铁
 1                                                 18,413.60                      17,945.60
       氧体湿压磁瓦项目
 2 补充营运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28,413.60                      27,945.60

       其中 10,000.00 万元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公司分别在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立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放“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 10,000.00 万元。根据公司
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上述“补充营运资金项目”专户中的 10,000.00 万元
及相关受益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
资金的议案》,根据《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中明
确 10,000.00 万元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据此公司将“补充营运资金”募集
资金专户中的余额资金(含相关收益) 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
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补充营运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放
的募集资金余额(含相关收益)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营运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持续快速发展,且审
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
金补充营运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有利于公司
主业经营规模的巩固和扩大,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符合公司《招股说明书》中
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
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中“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对应的人民
币 10,000.00 万元及利息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
运资金。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龙磁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
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事项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相关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