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5 证券简称:龙磁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8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中小投资者单 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 年 6 月 30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 年 6 月 3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南二环路 3818 号天鹅湖万达广 场 1 号楼 23 层会议室。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7 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32,096,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5.4173%。其中,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23 人,代表股份数为 4,390,4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125%。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0 人,所持股份 32,082,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5.397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数为 14,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2%。 (4)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 所许航律师、顾泽皓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2,094,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0%; 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回避表决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2、审议通过《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2,094,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0%; 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回避表决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3、审议《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2,094,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0%; 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回避表决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4、审议《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2,094,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0%; 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回避表决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5、审议《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2,094,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0%; 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回避表决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38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9636%;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6、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2,094,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0%; 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回避表决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 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2,094,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0%; 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回避表决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 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2,094,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0%; 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回避表决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9、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关联方为公 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50,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9%; 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1%;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关联股东熊永宏、熊咏鸽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38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9636%;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10、审议《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2,094,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0%; 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回避表决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11、审议《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熊永宏先生、熊咏鸽先生、熊言傲先生、 何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01 提名熊永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熊永宏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32,082,102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5%。熊永宏先生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熊永宏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4,376,102 股。 11.02 提名熊咏鸽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熊咏鸽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32,082,103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5%。熊咏鸽先生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熊咏鸽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4,376,103 股。 11.03 提名熊言傲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熊言傲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32,082,103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5%。熊言傲先生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熊言傲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4,376,103 股。 11.04 提名何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何林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32,082,199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8%。何林先生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何林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4,376,199 股。 (12)《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汪莉女士、左毅先生、曹瑞国先生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 议。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2.01 提名汪莉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汪莉女士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32,082,199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8%。汪莉女士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汪莉女士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4,376,199 股。 12.02 提名左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左毅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32,082,103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5%。左毅先生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左毅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4,376,103 股。 12.03 提名曹瑞国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曹瑞国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32,082,103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5%。曹瑞国先生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曹瑞国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4,376,103 股。 (1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陈正友先生、魏小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陈荣生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3.01 提名陈正友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陈正友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32,082,201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8%。陈正友先生当选。 13.02 提名魏小飞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魏小飞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32,082,102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5%%。魏小飞先生当选。 (14)审议《关于投资建设金属磁粉芯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2,094,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0%; 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回避表决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15)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2,094,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0%; 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回避表决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38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9636%;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16)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2,094,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0%; 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回避表决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许航律师和顾泽皓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发 表如下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