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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磁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2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
了核查,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
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关于 2020 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
分红预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本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汪   莉(签字):


   左   毅(签字):


   曹瑞国(签字):




                                                     2020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