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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磁科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3-27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龙磁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陶传标                    联系电话:0551-62207410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云霄                    联系电话:0551-6816790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是,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元证券”或“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审阅公司发布的三会公告、定期报告及其他
                                          事项公告等在内的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6 次,保荐机构每月度查询了公司募集资金专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户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列席 1 次,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
                                          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会议召开程序、
                                          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列席 0 次,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
                                        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会议召开程序、
                                        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列席 0 次,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
                                        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会议召开程序、
                                        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5、现场检查情况                                            -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0 年 12 月 15 日
                                        2020 年 12 月 15 日,培训小组通过采取现场
                                        授课的方式对公司相关人员培训。本次培训
                                        重点介绍了新修订《证券法》颁布后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股票交易
                                        等方面的变动及注意事项,并结合违反相应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法律法规的案例及处罚阐述违法行为对上市
                                        公司及相关人员的影响。本次培训促使上述
                                        相关人员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作
                                        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
                                        资本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无             不适用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施

1、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2、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是              不适用
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3、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
                                                是              不适用
意向的承诺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中介机构关于招股说明
                                                是              不适用
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
诺
5、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
                                                是              不适用
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6、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公开      是              不适用
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7、发行人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
                                               是               不适用
争的承诺
9、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和规范
                                               是           不适用
关联交易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
                                                              不适用
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