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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磁科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3-1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
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磁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42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67 万股,发行
价为每股人民币 2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35,340.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
用 4,720.06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30,619.94 万元。另减除上网
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
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674.34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为 27,945.60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05 月 20 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1-88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募
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年产 8,000 吨高性能永磁
          1                                     18,413.60                    17,945.60
                  铁氧体湿压磁瓦项目
          2          补充营运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28,413.60                    27,945.60

               二、募集资金存储、管理和使用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0〕1292 号)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证上〔2022〕1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
       际情况,制定了《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
       存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
       履行。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专户设立、存储及
       使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专户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余额               资金用途
兴业银行股份
                                 499060100                                        年产8,000吨高性能永
有限公司合肥                                    17,94,56,000.00   51,548,772.75
                                 100240968                                        磁铁氧体湿压磁瓦项目
    分行
合肥科技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                     20000246633
                     公司                        50,000,000.00       已销户
有限公司庐江                    766600000051
    支行                                                                              补充营运资金
上海浦东发展
                                 5808007880
银行股份有限                                     50,000,000.00       已销户
                                 1200000651
公司合肥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
                 安徽金寨将军    5808007880                                       年产8,000吨高性能永
银行股份有限                                         0.00         21,531,612.94
                 磁业有限公司    1400000650                                       磁铁氧体湿压磁瓦项目
公司合肥分行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司“年产 8,000 吨高性能永磁铁氧体湿压磁瓦
        项目”已按计划基本建设完毕。该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7,945.60 万元,
实际建设投入 11,044.06 万元,包括补充营运资金 10,000 万元,节余募集资
金 7,308.04 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理财收益、存款利息等,最终
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四、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
约、合理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合理配置资源,通过加强资金使用各
个环节的控制和管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安排

    公司“年产 8,000 吨高性能永磁铁氧体湿压磁瓦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
为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
目节余募集资金 7,308.04 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理财收益、存款
利息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
于日常生产经营。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
办理销户手续。

   六、相关审批和审核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年产 8,000 吨高性能
永磁铁氧体湿压磁瓦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年
产 8,000 吨高性能永磁铁氧体湿压磁瓦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公司本次将该
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年产 8,000 吨高性能永磁铁氧体湿压磁瓦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合法有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财务成本,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上述行为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规则》、《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及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
页)




保荐代表人:

                      陶传标                               刘云霄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