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作为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生 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公 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金融 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左 毅: (签名) 曹瑞国: (签名) 陈结淼: (签名) 2022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