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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磁科技: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培训情况报告2023-03-31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龙
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磁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等相关规定以及龙磁科技的实际
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龙磁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
进行。
    2023 年 3 月 30 日,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的要求完成了对龙磁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
情况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保荐机构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以现场授课的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新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等法律法规颁布后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同业竞争承诺、关联交易、
信息披露、窗口期交易、短线交易和内幕信息及内幕交易等等方面的规范运作要
求,并结合相关上市公司违规典型案例进一步具体对照分析,加深本次辅导学习
的效果。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国元证券龙磁科技 IPO 项目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
识和工作经验的业务人员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
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包括龙磁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三、培训成果
    本次培训促使龙磁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培训对象加深了对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同业竞争承诺、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窗口期交易、短线交
易和内幕信息及内幕交易等方面的了解和认识,更加理解了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
员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