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磁科技:2023-024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21
证券代码:300835 证券简称:龙磁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4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以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
的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熊永宏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安徽龙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关联董事熊永宏、熊咏鸽、朱旭东、熊言傲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安徽龙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关联董事熊永宏、熊咏鸽、朱旭东、熊言傲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
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
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
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
予协议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
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
本的变更登记等;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
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及继承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
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次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
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
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
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
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独立财务顾问、收款银行、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授权董事会,将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
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
的事项外的其他事项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关联董事熊永宏、熊咏鸽、朱旭东、熊言傲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
一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