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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佰奥智能: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2020-05-14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佰奥”、“公司”、“发

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作如下说明,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说
明文件中所涉及的简称与《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一致。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昆山市佰奥自动化设备科技有限公

司,成立于 2006 年 1 月 6 日,成立时注册资本 100 万元。2016 年 1 月 8 日,佰
奥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 1,200 万元。


一、公司成立以来股本演变图




                                    4-1-1
                 有限公司设立                                          2006 年 1 月,肖朝蓬、朱莉华、刘海、庄华锋、陈发添、史凤华六名自然

(2006 年 1 月,注册资本 100 万元,实收资本 100 万元)             人以货币资金共同出资 100 万元设立佰奥有限。



     (2006 年 1 月,注册资本 100 万元,)
                                                                       2009年9月,陈发添将其持有的公司3.21%的股权、3.14%的股权、2.57%的
          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股权、1.79%的股权、1.79%的股权分别转让给肖朝蓬、朱莉华、刘海、庄华锋、
(2009 年 12 月,注册资本 100 万元,实收资本 100 万元)
                                                                   史凤华。
          9
(2009 年 12 月,注册资本 100 万元,实收资本 100 万元)
              有限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0年3月,刘海将其持有的公司6.66%的股权、6.51%的股权、3.70%的股
     (2010年5月,注册资本100万元,实收资本100万元)               权、3.70%的股权分别转让给肖朝蓬、朱莉华、庄华锋、史凤华。




              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扩股                                   2012年5月,肖朝蓬、朱莉华、庄华锋、史凤华以货币资金900万元同比例
   (2012年5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
                                                                   认缴了全部新增注册资本900万元。



                                                                       2015年1月,朱莉华将其持有的公司9.65%的股权、6%的股权分别转让给肖

              有限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                               朝蓬、佰奥兴智;庄华锋将其持有的公司5.49%的股权、2.5%的股权分别转让给

   (2015年1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             肖朝蓬、佰奥兴智;史凤华将其持有的公司5.49%的股权、1.5%的股权分别转让

                                                                   给肖朝蓬、佰奥兴智。



              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扩股
(2015年2月,注册资本1,136.36万元,实收资本1,136.36万元)              2015年2月,达晨创丰以货币资金1,800万元认缴了全部新增注册资本136.36

                                                                   万元。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经审计的2015年10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3,021.93万元,按比例折为股份公
   (2016年1月,注册资本1,200万元,实收资本1,200万元)
                                                                    司股本总额1,200万元,每股面值1.00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扩股                                   2016年3月,宋允前、汇通万商以货币资金3,250万元认购了新增股本130万

                                                                   股。
 (2016 年 3 月,注册资本 1,330 万元,实收资本 1,330 万元)




                                                2016 年 8 月,昆山佰奥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昆山佰奥挂牌后定向发行股票
(2017 年 6 月,注册资本 1,477.67 万元,实收资本 1,477.67 万元)          2017年4月, 6名新增投资者以货币资金4,991.30万元认购定向发行的

                                                                    1,47.67万股。



        昆山佰奥挂牌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7年8月,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共计转增
(2017 年 9 月,注册资本 3,694.18 万元,实收资本 3,694.18 万元)
                                                                    2,216.51万股。



                                                       4-1-2
           昆山佰奥股票挂牌后,部分股东通过股转系统购买公司公开转让股份;2018年1月,公司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4-1-2
二、公司成立以来股本演变过程

(一)2006 年 1 月,有限公司设立

      2006 年 1 月,肖朝蓬、朱莉华、刘海、庄华锋、陈发添、史凤华六位自然

人共同出资设立佰奥有限,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并于 2006 年 1 月 6 日取得苏
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6 年 1 月 6 日,苏州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苏华内

验[2006]第 0015 号),对上述出资事项进行了审验。上述自然人股东的出资来
源系家庭成员多年工资薪酬积累;本次出资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股份代
持、委托持股等情形。

      佰奥有限设立时,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肖朝蓬                                     22.50              22.50
  2      朱莉华                                     22.00              22.00
  3      刘海                                       18.00              18.00
  4      庄华锋                                     12.50              12.50
  5      陈发添                                     12.50              12.50
  6      史凤华                                     12.50              12.50
                合计                            100.00                100.00


(二)2009 年 12 月,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9 年 9 月 10 日,经股东间协商一致:陈发添分别与肖朝蓬、朱莉华、刘
海、庄华锋、史凤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佰奥有限 3.21%的股权
(对应出资额 3.21 万元)、3.14%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3.14 万元)、2.57%的股

权(对应出资额 2.57 万元)、1.79%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1.79 万元)、1.79%的
股权(对应出资额 1.79 万元)转让给肖朝蓬、朱莉华、刘海、庄华锋、史凤华,
转让价格为 1 元/注册资本。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已经佰奥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

      2009 年 12 月 31 日,佰奥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

                                    4-1-3
      上述股权转让的原因系陈发添拟去别处发展事业,将其持有的全部佰奥有限
股权转让;因公司当时盈利尚不稳定,经协商,按照佰奥有限设立时陈发添的出
资价格,即 1 元/出资额价格转让;本次股权转让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

股份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

      本次股权转让由各方协商按出资额平价转让,因陈发添实际并未产生所得,
故未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苏州市昆山地方税务局按照公司股权转让时的净资产

核定,陈发添需缴纳 1.08 万元税款,但由于本次股权转让已超过 5 年的税收追
缴期限,税务机关不予追缴;陈发添已出具承诺,若因税务机关要求,其将根据
要求就前述股权转让事项缴纳相应个人所得税,并承担相应责任。

      本次股权转让后,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肖朝蓬                                     25.71              25.71
  2      朱莉华                                     25.14              25.14
  3      刘海                                       20.57              20.57
  4      庄华锋                                     14.29              14.29
  5      史凤华                                     14.29              14.29
                合计                            100.00                100.00


(三)2010 年 5 月,有限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3 月 25 日,经股东间协商一致:刘海分别与肖朝蓬、朱莉华、庄华

锋、史凤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佰奥有限 6.66%的股权(对应出
资额 6.66 万元)、6.51%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6.51 万元)、3.70%的股权(对应
出资额 3.70 万元)、3.7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3.70 万元)转让给肖朝蓬、朱莉
华、庄华锋、史凤华,转让价格为 1 元/注册资本。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已经佰奥
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

      2010 年 5 月 21 日,佰奥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
      上述股权转让的原因系刘海拟与朋友共同投资经营汽车 4S 店,决定退出佰

奥有限的经营,并将其持有的全部佰奥有限股权转让;因公司当时盈利尚不稳定,


                                    4-1-4
经协商,按照佰奥有限设立时刘海的出资价格,即 1 元/出资额价格转让;本次
股权转让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股份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肖朝蓬                                     32.37              32.37
  2      朱莉华                                     31.65              31.65
  3      庄华锋                                     17.99              17.99
  4      史凤华                                     17.99              17.99
             合计                                100.00               100.00


(四)2012 年 5 月,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

      2012 年 5 月 14 日,佰奥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佰奥有限注册资本增至
1,0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肖朝蓬、朱莉华、庄华锋和史凤华分别认缴 291.33
万元、284.85 万元、161.91 万元和 161.91 万元,增资价格为 1 元/注册资本。

      2012 年 5 月 14 日,苏州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苏华内
验[2012]第 M179 号),对上述出资事项进行了审验。

      2012 年 5 月 26 日,佰奥有限就上述增资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自然人股东的出资来源系家庭成员多年工资薪酬积累及自筹资金;本次
增资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股份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

      本次增资后,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肖朝蓬                                  323.70                32.37
  2      朱莉华                                  316.50                31.65
  3      庄华锋                                  179.90                17.99
  4      史凤华                                  179.90                17.99
             合计                              1,000.00               100.00




                                    4-1-5
(五)2015 年 1 月,有限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1 月 20 日,经股东间协商一致:朱莉华分别与肖朝蓬、佰奥兴智签
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 9.65%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96.50 万元)、
6%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60.00 万元)转让给肖朝蓬、佰奥兴智,转让价格为 1.8

元/注册资本;庄华锋分别与肖朝蓬、佰奥兴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
有的公司 5.49%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54.90 万元)、2.5%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25.00
万元转让给肖朝蓬、佰奥兴智,转让价格为 1.8 元/注册资本;史凤华分别与肖朝
蓬、佰奥兴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 5.49%的股权(对应出资
额 54.90 万元)、1.5%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15.00 万元)转让给肖朝蓬、佰奥兴

智,转让价格为 1.8 元/注册资本。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已经佰奥有限股东会审议通
过。

      2015 年 1 月 26 日,佰奥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

      上述股权转让的原因系基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需要,根据公司治理结构安
排,经股东协商一致,调整了股权结构,增强实际控制人肖朝蓬的持股比例及对

公司的控制力;定价以转让时点佰奥有限每股净资产 1.78 元为参考依据,经协
商,确定为 1.8 元/出资额。本次股权转让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股份代持、
委托持股等情形。相关方均已履行纳税义务。

      本次股权转让后,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肖朝蓬                                 530.00                53.00
  2      朱莉华                                 160.00                16.00
  3      史凤华                                 110.00                11.00
  4      庄华锋                                 100.00                10.00
  5      佰奥兴智                               100.00                10.00
             合计                              1,000.00              100.00




                                    4-1-6
(六)2015 年 2 月,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

      2015 年 1 月 27 日,佰奥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佰奥有限注册资本增至
1,136.36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达晨创丰认缴,增资总额为 1,800.00 万元,其中
实收资本为 136.36 万元,其余全部计入资本公积,增资价格为 13.20 元/注册资

本,增资价格为综合公司发展潜力、行业市场前景、未来预期的投资报酬率等因
素协商确定,对应投后估值为 15,000 万元。

      2016 年 1 月 15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致同验字(2016)第 310ZA0006 号),对上述出资事项进行了审验。

      2015 年 2 月 10 日,佰奥有限就上述增资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肖朝蓬                                 530.00                46.64
  2      朱莉华                                 160.00                14.08
  3      达晨创丰                               136.36                12.00
  4      史凤华                                 110.00                 9.68
  5      庄华锋                                 100.00                 8.80
  6      佰奥兴智                               100.00                 8.80
             合计                              1,136.36              100.00

      本次增资签署的相关协议中存在业绩补偿等对赌条款。该条款具体情况为:

2015 年 1 月 28 日,达晨创丰与公司、肖朝蓬、朱莉华、史凤华、庄华锋、佰奥
兴智签订补充协议,该协议约定,原股东肖朝蓬、朱莉华、史凤华、庄华锋、佰
奥兴智承诺 2015 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 2,400 万元,如果不能完成业绩
指标,由原股东对达晨创丰根据相关约定作出现金补偿。截至 2018 年 2 月该等
条款均已解除,解除后已不存在业绩对赌条款的情形。

      本次增资签署的相关协议中存在有关“业绩保障”、“股权回购”、“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实际控制权的转移”等影响发行人股权稳定性的条款,
根据达晨创丰与公司、原股东签订的补充协议,截至 2018 年 2 月该等条款均已解
除,解除后已不存在影响股权稳定性的情形。

                                   4-1-7
(七)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1、设立方式

    发行人是由佰奥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将佰奥有限截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 3,021.93 万元折为股本 1,200.00 万元,剩余
1,821.93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016 年 1 月 8 日,江苏省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核准变更登记事项。

    2、设立程序

    (1)2015 年 12 月 4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
报告》(致同审字(2015)第 310ZB0455 号),经审计,截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止,佰奥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3,021.93 万元。

    (2)2015 年 12 月 4 日,银信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5]
沪第 1263 号),经评估,截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止,佰奥有限净资产评估价值
为 3,821.28 万元;发行人已聘请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评估履行了复
核程序,申威评估已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出具了《<昆山市佰奥自动化设备科技

有限公司股份制净资产公允价值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5]沪第 1263 号之复
核报告》(沪申威咨报字[2018]第 1318 号) 对上述资产评估予以复核确认。

    (3)2015 年 12 月 4 日,佰奥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整体变更

为股份公司,以公司截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的经审计的净资产 3,021.93 万元
按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的股本 1,2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剩余部分全部计
入资本公积。2015 年 12 月 18 日,肖朝蓬、朱莉华、史凤华、庄华锋、佰奥兴
智、达晨创丰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4)2015 年 12 月 21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
报告》(致同验字(2015)第 310ZB0046 号)对股份公司各发起人的出资情况
进行审验。

    (5)2015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整体变更相关议案。


                                   4-1-8
      (6)2016 年 1 月 8 日,江苏省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营业执
照》,核准了股份公司的设立申请。

      根据苏州市昆山地方税务局确认的《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表(转增股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时转增股本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延期至 2019 年 12 月 3 日前一次性全部缴纳。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上述涉及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若因主管税
务机关要求,其将根据要求缴纳相应个人所得税,并承担相应责任。

      整体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出资比例(%)
  1      肖朝蓬                                  559.68               46.64
  2      朱莉华                                  168.96               14.08
  3      达晨创丰                                144.00               12.00
  4      史凤华                                  116.16                  9.68
  5      庄华锋                                  105.60                  8.80
  6      佰奥兴智                                105.60                  8.80
             合计                              1,200.00              100.00


(八)2016 年 3 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2016 年 2 月 15 日,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发行
130.00 万股,注册资本增至 1,330.00 万元,其中宋允前出资 1,750.00 万元认购
70 万股,汇通万商出资 1,500.00 万元认购 60 万股,增资价格为 25.00 元/股;增
资价格为根据综合公司发展潜力、行业市场前景、未来预期的投资报酬率等因素
协商确定,对应投后估值为 33,250 万元。

      2016 年 3 月 11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致同验字(2016)第 310ZA0010 号),对上述出资事项进行了审验。

      2016 年 3 月 15 日,公司就上述增资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出资比例(%)


                                    4-1-9
  1      肖朝蓬                                  559.68                42.08
  2      朱莉华                                  168.96                12.70
  3      达晨创丰                                144.00                10.83
  4      史凤华                                  116.16                 8.73
  5      庄华锋                                  105.60                 7.94
  6      佰奥兴智                                105.60                 7.94
  7      宋允前                                   70.00                 5.26
  8      汇通万商                                 60.00                 4.51
             合计                               1,330.00              100.00

      本次增资签署的相关协议中存在业绩补偿等对赌条款,截至 2018 年 2 月均

已解除,解除后已不存在业绩对赌条款。该条款具体情况为:2016 年 1 月 25 日,
宋允前、汇通万商与公司、肖朝蓬、朱莉华、史凤华、庄华锋、佰奥兴智、达晨
创丰签订补充协议,该协议约定,原股东肖朝蓬、朱莉华、史凤华、庄华锋、佰
奥兴智、前轮投资方达晨创丰承诺 2016 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 3,200 万
元,如不能完成业绩指标,由原股东对宋允前、汇通万商根据相关约定作出现金
补偿。

      本次增资签署的相关协议中存在有关“业绩保障”、“股权回购”、“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实际控制权的转移”等影响发行人股权稳定性的条款,根据
宋允前、汇通万商与公司、原股东、达晨创丰签订的补充协议,截至 2018 年 2
月该等条款均已解除,解除后已不存在影响股权稳定性的情形。


 (九)股份公司在股转系统挂牌

      2016 年 8 月 2 日,股转系统出具《关于同意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5707 号),
同意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后,其股份转让均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股份转让后的股东名册由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其规则进行登记。




                                    4-1-10
 (十) 2017 年 6 月,股份公司定向发行股票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
过,同意公司发行 147.67 万股,注册资本增至 1,477.67 万元,六名新增股东出
资 4,991.30 万元认购 147.67 万股,增资价格为 33.80 元/股;定价依据系综合公

司发展潜力、所处行业市场前景、未来预期的投资报酬率等因素协商确定,对应
投后估值为 50,000 万元。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方名称       认购数量(万股) 认购金额(万元) 定价方式          认购方式

 1         昆山银桥                       29.59         1,000.00 协商定价     货币

 2         盈科盛达                       29.50          997.10    协商定价   货币

 3         盈科盛隆                       29.50          997.10    协商定价   货币

 4         盈科盛通                       29.50          997.10    协商定价   货币

 5         正和岛基金                     23.67          800.00    协商定价   货币

 6         正和兴源                        5.92          200.00    协商定价   货币
             合计                        147.67         4,991.30 -            -


          2017 年 4 月 28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致同验字(2017)第 310ZB0011 号),对上述出资事项进行了审验。

          2017 年 6 月 26 日,公司就上述增资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肖朝蓬                                           493.38                 33.39

     2        朱莉华                                           168.96                 11.43
     3        达晨创丰                                         144.00                  9.75

     4        史凤华                                           116.16                  7.86
     5        庄华锋                                           105.60                  7.15

     6        佰奥兴智                                         105.60                  7.15
     7        宋允前                                              56.00                3.79

     8        李让                                                54.00                3.65
     9        正和岛基金                                          30.17                2.04

     10       欧阳东华                                            30.00                2.03
     11       汇通万商                                            30.00                2.03

                                              4-1-11
  12       昆山银桥                                      29.59                 2.00
  13       盈科盛隆                                      29.50                 2.00

  14       盈科盛通                                      29.50                 2.00
  15       盈科盛达                                      29.50                 2.00

  16       正和兴源                                      15.72                 1.06
  17       平阳源美                                      10.00                 0.68
                   合计                                1,477.67              100.00

       上述定向发行股票事项中,不存在业绩对赌条款和影响股权稳定性的情形。


 (十一)股份公司挂牌后的股权转让情况

       公司在股转系统挂牌以后,部分股东通过股转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份
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数量   转让价格     转让金额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时间     定价依据
                                                  (万股)   (元/股)    (万元)
宋允前      李让          2017.01.09   双方协商      14.00        32.50      455.00
            欧阳东华      2017.03.13   双方协商      30.00        28.25      847.50
汇通万商
            梁书哲        2017.08.09   双方协商      30.00        35.00     1,050.00
            李让          2017.04.19   双方协商      40.00                  1,216.80
            平阳源美      2017.04.27   双方协商      10.00                   304.20
肖朝蓬                                                            30.42
            正和兴源      2017.05.10   双方协商       9.80                   298.12
            正和岛基金    2017.05.23   双方协商       6.50                   197.73

       上述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具体情况为:

       1、2017 年 1 月,宋允前转让 14 万股股份与李让,因公司此时拟启动定向
发行股票融资计划,李让与宋允前参照发行人拟进行定增的价格,定价为 32.50
元/股。

       2、2017 年 3 月,汇通万商转让 30 万股股份与欧阳东华,因汇通万商的投
资风格偏好短期投资,截至 2017 年 3 月,其投资公司已经 1 年有余,拟逐步减
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经与受让方协商一致,以汇通万商入股公司时 25 元/股的价
格,按照月化 1%的投资收益率进行定价。



                                       4-1-12
       3、2017 年 4-5 月,肖朝蓬分别转让 40 万股股份、10 万股股份、9.8 万股股
份、6.5 万股股份与李让、平阳源美、正和兴源、正和岛基金,因该部分股份属
于实际控制人转让,考虑到该部分股份未来锁定期可能较长,经与受让方协商一
致,转让单价为发行人最近一次定向发行股票价格 33.80 元/股的九折,即 30.42

元/股。

       4、2017 年 8 月,汇通万商转让 30 万股股份与梁书哲,因公司此时定向发
行股票已完成,经与受让方协商一致,在定向发行股票价格基础上略有溢价进行
定价。

       综上,发行人在新三板挂牌后的历次股权转让交易定价虽然存在一定差异,
但均系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合理协商的结果,历次转让的交易定价具有合理性。

       上述股权转让中,实际控制人肖朝蓬转让股权的原因系实际控制人本人有改

善生活的需求,同时李让、平阳源美、正和兴源及正和岛基金看好公司及智能装
备行业的发展前景,各方协商一致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等情形;相关方均已履行
纳税义务。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

2017 年 8 月 9 日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肖朝蓬                                          493.38            33.39
   2       朱莉华                                          168.96            11.43

   3       达晨创丰                                        144.00             9.75
   4       史凤华                                          116.16             7.86
   5       庄华锋                                          105.60             7.15

   6       佰奥兴智                                        105.60             7.15
   7       宋允前                                           56.00             3.79

   8       李让                                             54.00             3.65
   9       正和岛基金                                       30.17             2.04

  10       梁书哲                                           30.00             2.03
  11       欧阳东华                                         30.00             2.03


                                        4-1-13
  12      昆山银桥                                          29.59              2.00
  13      盈科盛隆                                          29.50              2.00

  14      盈科盛通                                          29.50              2.00
  15      盈科盛达                                          29.50              2.00

  16      正和兴源                                          15.72              1.06
  17      平阳源美                                          10.00              0.68
                       合计                              1,477.67            100.00


 (十二) 2017 年 9 月,股份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
过,同意以 1,477.67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公司当时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共计转增 2,216.51 万股,注册资本增至 3,694.18 万元。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肖朝蓬                                          1,233.45              33.39
  2     朱莉华                                           422.40               11.43
  3     达晨创丰                                         360.00                9.75

  4     史凤华                                           290.40                7.86
  5     庄华锋                                           264.00                7.15

  6     佰奥兴智                                         264.00                7.15
  7     宋允前                                           140.00                3.79

  8     李让                                             135.00                3.65
  9     正和岛基金                                        75.42                2.04

 10     欧阳东华                                          75.00                2.03
 11     梁书哲                                            75.00                2.03

 12     昆山银桥                                          73.96                2.00
 13     盈科盛隆                                          73.75                2.00

 14     盈科盛通                                          73.75                2.00
 15     盈科盛达                                          73.75                2.00

 16     正和兴源                                          39.29                1.06
 17     平阳源美                                          25.00                0.68
                     合计                               3,694.18             100.00

                                     4-1-14
    2017 年 9 月 12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致同验字(2017)第 310ZB0024 号),对上述出资事项进行了审验。

    2017 年 9 月 15 日,公司就上述转增股本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十三)2018 年 1 月,股份公司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根据股转系统出具的《关于同意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113 号),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9 日起终止在股转系统挂牌。

    截至本确认意见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新的变化。

    (以下无正文)




                                  4-1-15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的确认意见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
况的说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肖朝蓬                   朱莉华               庄华锋


                 刘团林                   史春魁               汤如洋


                 刘   军                  原有学               夏先锋

全体监事签名:



                 张曙光              覃德勇                    刘继荣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肖朝蓬                  朱莉华


                 陈发添                   朱莉明               钱   明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