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奥智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2021-04-2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昆山佰
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奥智能”或者“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佰奥智能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07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2,313,93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28.18 元,实际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47,006,547.4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 46,319,460.2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0,687,087.14 元。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072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严格进行募集资金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
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智能组装设备及其零组件生产项目 10,112.91 9,641.45
2 内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7,769.20 7,407.00
3 研发中心项目 9,461.34 9,020.26
4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000.00
合计 31,343.44 30,068.71
三、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概述
根据项目实际建设使用情况,公司拟对“智能组装设备及其零组件生产项目”、
“内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一)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情况及原因
1、智能组装设备及其零组件生产项目调整情况
原项目计划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占总投资额的比例
1 场地使用费 3,021.70 29.88%
1.1 场地租赁 1,264.90 12.51%
1.2 场地装修 1,756.80 17.37%
2 设备购置费 3,814.45 37.72%
2.1 硬件设备 3,073.20 30.39%
2.2 软件 590.74 5.84%
2.3 安装工程费 150.51 1.49%
3 基本预备费 341.81 3.38%
4 铺底流动资金 2,934.95 29.02%
合计 10,112.91 100.00%
该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包括厂房租赁、规划钣金、机加工车间、组装车
间及配套设施、引进高素质工人、配套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项目已投入 5,801.01 万元用于场地使用、设备购置
及其他支出。
该项目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仅涉及“场地装
修”、“硬件设备”“软件”“安装工程费”及“铺底流动资金”的变动,其他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变,调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占总投资额的比例
1 场地使用费 2,021.70 19.99%
1.1 场地租赁 1,264.90 12.51%
1.2 场地装修 756.80 7.48%
2 设备购置费 914.45 9.04%
2.1 硬件设备 673.20 6.66%
2.2 软件 190.74 1.89%
2.3 安装工程费 50.51 0.50%
3 基本预备费 341.81 3.38%
4 铺底流动资金 6,834.95 67.59%
合计 10,112.91 100.00%
2、内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调整情况
原项目计划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占总投资额的比例
1 工程建设费用 5,015.22 64.55%
1.1 建筑工程费 3,215.00 41.38%
1.2 设备购置费 1,724.85 22.20%
1.3 安装工程费 75.37 0.97%
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706.56 9.09%
2.1 土地使用权 421.62 5.43%
2.2 其他建设费用 284.95 3.67%
3 基本预备费 286.09 3.68%
4 铺底流动资金 1,761.33 22.67%
合计 7,769.20 100.00%
该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包括建设生产基地、购进先进设备、人员招聘及
培训。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项目已投入 433.62 万元用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该项目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仅涉及“建筑工程
费”、“设备购置费”、“基本预备费”及“铺底流动资金”的变动,其他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不变,调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占总投资额的比例
1 工程建设费用 7,062.64 90.91%
1.1 建筑工程费 6,262.42 80.61%
1.2 设备购置费 724.85 9.33%
1.3 安装工程费 75.37 0.97%
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706.56 9.09%
2.1 土地使用权 421.62 5.43%
2.2 其他建设费用 284.95 3.67%
3 基本预备费 0.00 0.00%
4 铺底流动资金 0.00 0.00%
合计 7,769.20 100.00%
3、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主要系基于公司实际发展需要进行的调整,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
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主要为根据项目实际运行情况做出的细节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未发生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和实施方式,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
五、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
构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等资料,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的调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
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如意 林剑云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