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奥智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2021-11-02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佰奥智能
股票代码:300836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兴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中一西路 12-2 号三层 1198 室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集中竞价及协议转让减持)
签署日期:2021 年 1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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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
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
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
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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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释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1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12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14
附表一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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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本公司/佰奥智能 指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兴志/转让方 指 上海兴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牧鑫御翔1号/受让方 指 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牧鑫
御翔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上海兴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
公司股份24,400股;向上海牧鑫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牧鑫御翔1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协议转让其持有的佰
奥智能无限售流通股2,462,800股,
合计转让份额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5%。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
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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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兴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3236419531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通讯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中一西路12-2号三层1198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朱莉华
成立日期:2015年01月07日
出资额:180万元
经营期限:至2035年01月0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务);企业管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上海兴志执行事务合伙人朱莉华,女,中国国籍,长期居住地为江苏省昆山
市,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目前担任佰奥智能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
(三)合伙人构成情况
朱莉华认缴出资686,300.00元,占比38.1278%;肖朝蓬认缴出资180,000.00元,
占比10.0000%;庄华锋认缴出资190,700.00元,占比10.5944%;史凤华认缴出资
167,000.00元,占比9.2778%;陈发添认缴出资144,000.00元,占比8.0000%;钱明认
缴出资144,000.00元,占比8.0000%;吴霄松认缴出资144,000.00元,占比8.0000%;
朱莉明认缴出资144,000.00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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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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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1-043),对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兴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原名为温州市佰奥兴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减持计划进
行了预披露,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3个交易日之后,公告之日起六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2,640,0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比
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36%。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监管规定,视市场情况继续增减持公司股份。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并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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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6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5.36%。
2、上海兴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6日期
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24,400股。
上海兴志于2021年11月1日与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牧鑫御翔1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 金 签 订 了《 股 份转 让 协议 》 , 拟将 其 持有 的 公 司 2,462,800 股 ( 占公 司 总股 本 的
5.00%)无限售流通股份以每股24.92元的价格转让,转让价款总额为61,372,976.00元。
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协议签 减持均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减持股份
订时间 价(元/ (股) (%) 来源
股)
上海兴志 集中竞价 2021年10月19日- 33.36 24,400 0.05% 首发前限
交易 2021年10月26日 售股
上海兴志 协议转让 2021年11月1日 24.92 2,462,800 5.00% 首发前限
售股
合计 2,487,200 5.05%
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上海兴志管理咨询合
2,640,000.00 5.36% 152,800 0.31%
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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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益变动所涉及协议主要内容
2021年11月1日,上海兴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牧鑫御翔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 协议主体
1、 甲方(转让方):上海兴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乙方(受让方):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牧鑫御翔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管 理 人: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 转让标的、转让方式及价格
1、标的股份:甲方持有的佰奥智能(股票代码:300836)已经解除限售的首发前限
售股股票2,462,800股,占佰奥智能总股本的5.00%。
2、转让方式: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支付受让上述标的股份。
3、转让价格及总价:
价格为人民币24.92元/股,转让数量2,462,800股,转让价款合价为人民币
61,372,976.00元。
(三) 支付安排
在标的股份全部过户至受让方证券账户后90个自然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一次性支
付61,372,976.00元人民币。
双方应各自承担就其磋商、签署或完成本协议和本协议所预期或相关的一切事宜所
产生或有关的费用、法定税费等。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牧鑫御翔1号放弃其持有的佰奥智能股票所对应的股东表决权,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承诺不再代表牧鑫御翔1号行使与其持有的佰奥智能股票所对应的股东表决权。
牧鑫御翔1号放弃其持有的佰奥智能股票所对应的股东表决权所代表的具体权利包括:
1、召集、召开和出席股东大会(包括临时股东大会);
2、提案、提名权,提交包括但不限于提名或推荐、变更、罢免佰奥智能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等事项在内的全部股东提议或议案;
3、对所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
“法律法规”)及/或佰奥智能章程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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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律法规及/或佰奥智能章程规定的其他非财产性的股东权利,法律法规及/或佰
奥智能章程经修改后而规定的任何其他的股东表决权)。为避免歧义,财产性股东权利是
指转让、质押等处置股权的权利,对股权处置收益和佰奥智能利润分配的权利、认购佰
奥智能增资、可转债的权利。
四、本次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
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时间
因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为上海兴志和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牧鑫御翔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共同至证券登
记机构办理完成股权过户登记手续之日。
(二)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集中竞价和协议转让。
五、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批准程序
本次股份转让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佰奥智能股票不存在任何权利限
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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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买入情况:无
卖出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减持股份
(元/股) (股) (%) 来源
上海兴志 集中竞价 2021年10 33.36 24,400 0.05% 首发前限
交易 月1日- 售股
2021年10
月30日
合计 24,400 0.05%
除本报告书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不
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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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
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
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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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兴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朱莉华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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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股份转让协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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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昆山
司 所在地
股票简称 佰奥智能 股票代码 300836
信 息 披 露 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中
信息披露义务 上 海 兴 志 管 理 咨 询 合 伙 企 业
义 务 人 注 一西路12-2号三层1198
人名称 (有限合伙)
册地 室
增加 有无一致
有
拥有权益的股 行动人
减少
份数量变化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
义务人是 是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
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否 公司实际 否
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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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人民币A股普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
合计持股数量:2,640,000股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合计持股比例:5.3598%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A股普通股
后,信息披露 合计持股数量:152,800股
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比例:5.05%
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0.31%
在上市公司中 时间:集中竞价发生于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6日;协议转让
拥有权益的股 的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
份变动的时间 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及方式 方式:集中竞价、协议转让
是否已充分披
不适用
露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来12个月内继
续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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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
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
不适用
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不适用
准
是否已得到批
不适用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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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兴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莉华(签字):
日期: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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