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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佰奥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06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

会议资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本次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等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并经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讨论研究,我们认为:

       (1)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任职条件。其中,董事会秘书朱莉华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

核无异议。

       (3)经了解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其能够胜任

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况。
    (4)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肖朝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聘任朱莉华、朱莉明、汤如洋、尹杰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朱莉华女士为公司董

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