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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奥智能: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原有学)2022-04-23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原有学)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经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应出席的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观
点,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
用。现就本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1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各项议案,并提出诸多合理建议,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义务。本人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 6 次董
事会,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无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
况;列席了 2 次股东大会。履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
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以谨慎
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
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
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 年度在公司任职期内,本人对以下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独
立董事职责:
    1、2021 年 3 月 22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本人认真审
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2、2021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本人认真审
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
于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董事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
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租赁准则)变更的议案》、《关于<2020 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事项,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
的独立意见。
    3、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本人认真审
核《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关于 2021
年上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关于 2021 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的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1 年 11 月 15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本人认真审
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
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1 年 12 月 6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认真审核《关
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
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
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1 年度在公司任职期内,本人作为第二届和第三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第二届和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二届和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如下: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
人,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召集和主持会议,
随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任职资格情况,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
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搜寻符合公司发展的优秀人才,进行
沟通交流,积极推动了公司核心团队的建设。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
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听取
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
能。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履行相关职能,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
控制、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在疫情背景下,本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积极参加公司会议,通过与公司
经理层、生产、财务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各时期的生产运行状况
及财务情况。日常经常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经理层及相关人员保
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能够按照国家现行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及时制订和修订公司治理的各
项规章制度,加强绩效考核管理,确保各项制度有效实施。本人从所熟悉的专业
的角度,对公司的战略发展、产品结构升级、国家宏观政策等方面提出建议,促
进公司内部管理工作规范运行,努力规避各类潜在的经营风险。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其他工作
    1、信息披露工作
    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2、经营管理方面的工作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保持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
性,积极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始终勤勉尽职地履行各项职责,关注公司内
部治理机构的建立和完善情况,监督公司对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
况,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
制度,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
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21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1 年度,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1 年度,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2021 年度,本人无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展望 2022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
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原有学
                                                 2022 年 4 月 22 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
告(原有学)》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
                                                         原有学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