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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佰奥智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3  

                        证券代码:300836        证券简称:佰奥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9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 召开地点:昆山市玉山镇紫竹路 1689 号 6 号房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
大会。
    5、 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肖朝蓬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3,107,2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9128%。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 1,198,5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33%。
    (2)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
司股份数合计为 21,908,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4795%。
    (3)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数 1,198,5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33%。
    (4) 公司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
师(南京)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074,8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98%;反对 3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2%;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074,8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98%;反对 3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2%;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074,8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98%;反对 3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2%;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074,8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98%;反对 3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2%;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074,8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98%;反对 3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2%;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080,2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32%;反对 2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8%;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71,5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7.7473%;反对 2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2.252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070,8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5%;反对 3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62,1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6.9630%;反对 3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3.03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 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070,8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5%;反对 3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074,8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98%;反对 3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2%;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66,1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7.2967%;反对 3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2.703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074,8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98%;反对 3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2%;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070,8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5%;反对 3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62,1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6.9630%;反对 3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3.03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070,8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5%;反对 3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62,1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6.9630%;反对 3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3.03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070,8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5%;反对 3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62,1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6.9630%;反对 3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3.03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于炜、朱军辉
    (三)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