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奥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4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作为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经审慎分析,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1、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此次所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按
照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
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文无正文,为《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刘 军(签字):
夏先锋(签字):
原有学(签字):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