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20-07-09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8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
议资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 30,336.26 万元。
独立董事:马云星、章燕庆、李长春
2020 年 7 月 8 日